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区域计量和水厂流量计检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区域计量和水厂流量计检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24-07-19
(略) 区域计量和水厂流量计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 (略)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略)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略) 区域计量和水厂流量计检测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区域计量和水厂流量计检测项目。
二、项目需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元。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件;
2、满足①、②项其中一项即可:①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具有大口径流量计(*)检测资质;②或具有流量计厂家授权的售后资质;
3、中标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到“ (略) 公共 (略) -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栏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报名投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各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
账户名称:江苏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 (略) 支行
银行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本票、数字人民币、现金等形式。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现金除外),否则不予接受。
注:①若采用转账、电汇、网银、数字人民币的,缴纳成功后,请将转账记录及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详见招标文件)!
②若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本票的:请将银行电子保函、本票及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凭证带至开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若为现金的,则请将现金密封后带至开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特别提醒: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汇入投标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刻作为有效保证金时限的依据,各投标人应当充分预判因各种因素导致保证金到账的滞后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2、接收/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14时30分;
3、接收地址: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十、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13日14时30分整;
2、开标地点: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十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
2、资格审查地点: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小会议室;
3、招标人依法委托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本项目的价格标评审。
十二、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
2、评标地点: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小会议室;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三、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2、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汇入招标人账户,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已经汇至招标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并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超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招标人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退还本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四、投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 (略)
地址: (略) 崇 (略) 221号
联系人:钱工
联系方式:0513-*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 (略)
地址: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
联系人:陶兰
联系电话:0513-*
2024年7月19日
2024-07-19
(略) 区域计量和水厂流量计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 (略)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略)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略) 区域计量和水厂流量计检测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区域计量和水厂流量计检测项目。
二、项目需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元。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件;
2、满足①、②项其中一项即可:①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具有大口径流量计(*)检测资质;②或具有流量计厂家授权的售后资质;
3、中标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到“ (略) 公共 (略) -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栏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报名投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各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
账户名称:江苏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 (略) 支行
银行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本票、数字人民币、现金等形式。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现金除外),否则不予接受。
注:①若采用转账、电汇、网银、数字人民币的,缴纳成功后,请将转账记录及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详见招标文件)!
②若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本票的:请将银行电子保函、本票及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凭证带至开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若为现金的,则请将现金密封后带至开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特别提醒: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汇入投标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刻作为有效保证金时限的依据,各投标人应当充分预判因各种因素导致保证金到账的滞后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2、接收/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14时30分;
3、接收地址: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十、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13日14时30分整;
2、开标地点: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十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
2、资格审查地点: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小会议室;
3、招标人依法委托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本项目的价格标评审。
十二、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
2、评标地点: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小会议室;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三、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2、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汇入招标人账户,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已经汇至招标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并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超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招标人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退还本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四、投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 (略)
地址: (略) 崇 (略) 221号
联系人:钱工
联系方式:0513-*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 (略)
地址: (略) 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
联系人:陶兰
联系电话:0513-*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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