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2024年第3季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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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2024年第3季度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1-2024年度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2024年第3季度)项目
省份/ (略) 湖北 地区 (略)
采购单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 黄女士 027-*
所含内容 疫苗招标
按照《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采购方案”)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2024年度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2024年第3季度)项目要求,现就2024年第3季度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概况(一)采购人: (略)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采购组织单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采购经办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四)项目名称:2021-2024年度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2024年第3季度)项目(五)采购疫苗品种及服务:2021-2024年度采购周期内符合《疫苗管理法》 (略) 各类疫苗。(六)有效期:本项目有效期暂定至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完成。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申报单位,其申报将被拒绝。(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报单位必须是疫苗持有人;(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疫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四)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五)申报单位具备《疫苗管理法》规定的疫苗保存运输条件;(六)申报单位生产或 (略) 场上有供应(国家已批准生产并已报检的产品除外);(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三、项目文件获取和账号下发**日起至**日止,每天8:30-12:00、14:30-17:00时。申报单位需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项目文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文件领取地址: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 (略) 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5号)。携带资料齐全并真实有效,核发“ (略) 疫苗集中采购结算系统”(以下简称“采购结算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之前已注册生产企业(疫苗持有人)不再核发)和《操作指南》。四、企业申报文件递交(一)电子材料上传。**日12时前(北京时间),按《操作指南》的要求,登录“ (略) 疫苗集中采购结算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各项内容。(二)纸质材料递交。**日12时前(北京时间),将申报文件的纸质版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 (略) 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5号)。五、资质审核时间**日,省疾病预防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略) 交易(采购)中心)对申报企业提供的企业和产品等资料进行资质审核。六、采购组织单位联系方式单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 (略) 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5号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27-*七、采购经办单位联系方式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略) 武昌区中北路252号菩提金商务中心A座联系人:*先生电话:027-*八、信息发布媒体项目公告、通知、结果公告等相关信息均在 “ (略) 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日
,湖北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1-2024年度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2024年第3季度)项目
省份/ (略) 湖北 地区 (略)
采购单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 黄女士 027-*
所含内容 疫苗招标
按照《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采购方案”)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2024年度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2024年第3季度)项目要求,现就2024年第3季度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概况(一)采购人: (略)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采购组织单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采购经办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四)项目名称:2021-2024年度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2024年第3季度)项目(五)采购疫苗品种及服务:2021-2024年度采购周期内符合《疫苗管理法》 (略) 各类疫苗。(六)有效期:本项目有效期暂定至 (略) 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完成。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申报单位,其申报将被拒绝。(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报单位必须是疫苗持有人;(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疫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四)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五)申报单位具备《疫苗管理法》规定的疫苗保存运输条件;(六)申报单位生产或 (略) 场上有供应(国家已批准生产并已报检的产品除外);(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三、项目文件获取和账号下发**日起至**日止,每天8:30-12:00、14:30-17:00时。申报单位需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项目文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文件领取地址: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 (略) 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5号)。携带资料齐全并真实有效,核发“ (略) 疫苗集中采购结算系统”(以下简称“采购结算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之前已注册生产企业(疫苗持有人)不再核发)和《操作指南》。四、企业申报文件递交(一)电子材料上传。**日12时前(北京时间),按《操作指南》的要求,登录“ (略) 疫苗集中采购结算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各项内容。(二)纸质材料递交。**日12时前(北京时间),将申报文件的纸质版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 (略) 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5号)。五、资质审核时间**日,省疾病预防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略) 交易(采购)中心)对申报企业提供的企业和产品等资料进行资质审核。六、采购组织单位联系方式单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 (略) 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5号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27-*七、采购经办单位联系方式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略) 武昌区中北路252号菩提金商务中心A座联系人:*先生电话:027-*八、信息发布媒体项目公告、通知、结果公告等相关信息均在 “ (略) 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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