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大厦2号楼改造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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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大厦2号楼改造项目EPC

九二大厦2号楼改造项目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二大厦2号楼改造项目已经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开投置皓房 (略)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九二大厦2号楼改造项目EPC

2.2项目地点: (略)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吉泰路以南,腾飞南路以东

2.3招标内容:改造九二大厦2号楼三层、四层,面积共计8049平方米;改造内容为:对原有门窗、室内布局分隔、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等进行改造。

2.4招标范围:完成九二大厦2号楼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①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参加设计评审、施工图现场设计服务等全部设计服务工作。按照招标人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要求,提供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②施工工作:按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建筑的外立面、门窗、室内布局分隔、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电气系统、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及室外场地硬化等材料采购、施工、验收、移交及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EPC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数量不限。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9443/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 技术支持电话:*。

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至**日23:59,逾期不再受理。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4.5 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中不对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同开标时间)。

5.2 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10时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9443/BidOpening)参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其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开投置皓房 (略)

地址: (略) 如意开发区机场北辅路水岸小镇G-3区5号楼A座10层1022号房间

联系人:王涛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景泽 (略)

地址: (略) 赛罕区巨海城6区13号楼2单元302

联系人:薛芙蓉

电话:*

九二大厦2号楼改造项目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二大厦2号楼改造项目已经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开投置皓房 (略)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九二大厦2号楼改造项目EPC

2.2项目地点: (略)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吉泰路以南,腾飞南路以东

2.3招标内容:改造九二大厦2号楼三层、四层,面积共计8049平方米;改造内容为:对原有门窗、室内布局分隔、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等进行改造。

2.4招标范围:完成九二大厦2号楼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①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参加设计评审、施工图现场设计服务等全部设计服务工作。按照招标人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要求,提供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②施工工作:按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建筑的外立面、门窗、室内布局分隔、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电气系统、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及室外场地硬化等材料采购、施工、验收、移交及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EPC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数量不限。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9443/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 技术支持电话:*。

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至**日23:59,逾期不再受理。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4.5 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中不对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同开标时间)。

5.2 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10时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9443/BidOpening)参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其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开投置皓房 (略)

地址: (略) 如意开发区机场北辅路水岸小镇G-3区5号楼A座10层1022号房间

联系人: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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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景泽 (略)

地址: (略) 赛罕区巨海城6区13号楼2单元302

联系人:薛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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