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古鳌头区块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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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古鳌头区块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告

2024年7月12日,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要求, (略) 水利电 (略) 在该项目现场对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古鳌头区块B-05-08地块项项目(平水政审【2021】79 号)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并将验收成果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5日在水土 (略) 站上进行了公示。2024年7月19日,向平阳县水利局提出报备申请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资料。

经核实,该工程自主验收资料符合格式要求且已在公 (略) 站上向社会公告,我局同意备案。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19日

联系人:倪礼亨
联系电话:0577-*
通信地址:平阳县水利 (略) 149-2号

监测总结报告.pdf

鉴定书.pdf

设施验收报告.pdf



平阳县水利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7月12日,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要求, (略) 水利电 (略) 在该项目现场对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古鳌头区块B-05-08地块项项目(平水政审【2021】79 号)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并将验收成果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5日在水土 (略) 站上进行了公示。2024年7月19日,向平阳县水利局提出报备申请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资料。

经核实,该工程自主验收资料符合格式要求且已在公 (略) 站上向社会公告,我局同意备案。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19日

联系人:倪礼亨
联系电话:0577-*
通信地址:平阳县水利 (略) 14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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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水利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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