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赣合作示范区萍乡市万龙湾内涝区综合整治工程碎石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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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赣合作示范区萍乡市万龙湾内涝区综合整治工程碎石采购

江西 (略) 现对湘赣合作示范区萍乡市万龙湾内涝区综合整治工程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公告

江西 (略) 现对湘赣合作示范区萍乡市万龙湾内涝区综合整治工程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湘赣合作示范区萍乡市万龙湾内涝区综合整治工程碎石采购

二、采购内容

1.采购范围:湘赣合作示范区萍乡市万龙湾内涝区综合整治工程碎石采购

2.图纸情况:初步设计图纸已完成,详细施工图纸正在完善。

3.现场踏勘

3.1现场踏勘形式

自行踏勘:采购人不组织踏勘,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

3.2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环境条件。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项目规模:本工程结合现有已建海绵设施项目,对万龙湾区博昌周边区域内河道有泄洪阻洪段进行综合整治,包括五丰河(光丰街办至青萍路口段)长1.55km、联洪河(联洪小区至玉湖路段)长1.1km、丰泉河(金御天下至观泉南路段)1.51km。河道清淤疏浚 4.16km,新建钢筋砼扶壁式挡墙 1.05km,新建浆砌石挡墙 0.992km,加固浆砌石挡墙 0.3km,新建干砌块石护坡3.02km,新建过水箱涵 0.40km,新建污水管线 3.62km,新建排涝泵站 1 座、新建综合指挥中心办公楼1栋及铺设DN800-1500雨水管网42.6公里,新建平篦子式双篦雨水口873个等。所需片石(粒径150mm以上)用量约8167.5t、级配碎石(综合)粒径用量约8765t。

5.采购金额:暂估127.2994万元(以实际为准)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选择 1 个中标人。

7.计划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7 月 28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 月 28 日

(3)总工期: 185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誉证明: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经营范围须包含建筑材料销售,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市场化)

五、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供应商到安源区金三角建材城金山路75号(安源汽车站旁)4楼万龙湾内涝区整治项目部 线下报名,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日17时00分,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现场报名成功后,由采购人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或由采购人以纸质版文件的形式给予投标人。

(2)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 0.8万元。

2.形式:现金转账

3.当采用现金转账形式时,满足以下要求:

(1)保证金应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人指定银行账户,采购人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其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或个人代缴投标保证金,均视同名称不一致。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无效,采购人将拒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汇款或转账时,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湘赣合作示范区萍乡市万龙湾内涝区综合整治工程碎石采购投标保证金”字样(如字数太多写不下,可简写)。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导致不能及时查验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4.当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时,满足以下要求:

(1)银行保函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交至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未能收到银行保函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2)银行保函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

(3)银行保函被担保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其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或个人均视为投标无效,采购人将拒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4)银行保函复印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5.收款账户信息

开 户 名:江西 (略)

账 号:1504 2009 0910 0044 035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萍乡分行营业部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 7 月 2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按照要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入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入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投标人入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方可入场。

(2)投标人入场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方可入场。

2.为便于采购人资料管理,投标人在装订投标文件前应将投标文件扫描成PDF电子文件留存,待本项目中标公示期满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PDF扫描件需提供给采购人。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源区金三角建材城金山路75号(安源汽车站旁)4楼万龙湾内涝区整治项目部

4.接收人:张先生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西 (略)

2.地 址: (略) 上栗县上栗镇新群村李畋大道

3.采购经办人:张先生; 电话:*;

十、招标监督机构

1.江西 (略)

联系人(纪检员): 黄先生

联系电话: *

2.江西萍乡建工集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9-*


江西 (略)

**日

江西 (略) 现对湘赣合作示范区萍乡市万龙湾内涝区综合整治工程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公告

江西 (略) 现对湘赣合作示范区萍乡市万龙湾内涝区综合整治工程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湘赣合作示范区萍乡市万龙湾内涝区综合整治工程碎石采购

二、采购内容

1.采购范围:湘赣合作示范区萍乡市万龙湾内涝区综合整治工程碎石采购

2.图纸情况:初步设计图纸已完成,详细施工图纸正在完善。

3.现场踏勘

3.1现场踏勘形式

自行踏勘:采购人不组织踏勘,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

3.2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环境条件。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项目规模:本工程结合现有已建海绵设施项目,对万龙湾区博昌周边区域内河道有泄洪阻洪段进行综合整治,包括五丰河(光丰街办至青萍路口段)长1.55km、联洪河(联洪小区至玉湖路段)长1.1km、丰泉河(金御天下至观泉南路段)1.51km。河道清淤疏浚 4.16km,新建钢筋砼扶壁式挡墙 1.05km,新建浆砌石挡墙 0.992km,加固浆砌石挡墙 0.3km,新建干砌块石护坡3.02km,新建过水箱涵 0.40km,新建污水管线 3.62km,新建排涝泵站 1 座、新建综合指挥中心办公楼1栋及铺设DN800-1500雨水管网42.6公里,新建平篦子式双篦雨水口873个等。所需片石(粒径150mm以上)用量约8167.5t、级配碎石(综合)粒径用量约8765t。

5.采购金额:暂估127.2994万元(以实际为准)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选择 1 个中标人。

7.计划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7 月 28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 月 28 日

(3)总工期: 185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誉证明: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经营范围须包含建筑材料销售,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市场化)

五、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供应商到安源区金三角建材城金山路75号(安源汽车站旁)4楼万龙湾内涝区整治项目部 线下报名,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日17时00分,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现场报名成功后,由采购人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或由采购人以纸质版文件的形式给予投标人。

(2)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 0.8万元。

2.形式:现金转账

3.当采用现金转账形式时,满足以下要求:

(1)保证金应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人指定银行账户,采购人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其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或个人代缴投标保证金,均视同名称不一致。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无效,采购人将拒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汇款或转账时,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湘赣合作示范区萍乡市万龙湾内涝区综合整治工程碎石采购投标保证金”字样(如字数太多写不下,可简写)。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导致不能及时查验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4.当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时,满足以下要求:

(1)银行保函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交至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未能收到银行保函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2)银行保函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

(3)银行保函被担保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其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或个人均视为投标无效,采购人将拒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4)银行保函复印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5.收款账户信息

开 户 名:江西 (略)

账 号:1504 2009 0910 0044 035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萍乡分行营业部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 7 月 2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按照要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入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入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投标人入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方可入场。

(2)投标人入场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方可入场。

2.为便于采购人资料管理,投标人在装订投标文件前应将投标文件扫描成PDF电子文件留存,待本项目中标公示期满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PDF扫描件需提供给采购人。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源区金三角建材城金山路75号(安源汽车站旁)4楼万龙湾内涝区整治项目部

4.接收人:张先生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西 (略)

2.地 址: (略) 上栗县上栗镇新群村李畋大道

3.采购经办人:张先生; 电话:*;

十、招标监督机构

1.江西 (略)

联系人(纪检员): 黄先生

联系电话: *

2.江西萍乡建工集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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