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采购资料室建设需求公示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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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采购资料室建设需求公示第1包

智能化采购资料室建设采购需求公示

(略) 受某单位委托,拟组织智能化采购资料室建设项目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采购需求公示如下,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智能化采购资料室建设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智能档案密集架、智能化资料室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数据可视化平台、智能环境监测系统及设备、实体档案管理设备、消防系统、功能用房基础装修、档案整理及录入等,实现采购档案规范化、专业化管理。

三、公示内容

(一)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9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7.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供应商可先行获取谈判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三)详细采购需求

见附件1

四、公示时间

**日至**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预算金额、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要求、经济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单位,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材料构成

1.意见建议函(格式参见附件2);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参见附件2);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参见附件2)。

以上材料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制成一个PDF文件),其中意见建议函须另附Word电子版。

(二)提交方式

请在公示期内,*@*q.com,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手机号*(无需致电)。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意见”,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被拒绝接受。

(三)注意事项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不得存在倾向性排他性,必要时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意见建议作为我单位修改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我单位不做具体答复,以后期发布的正式版采购文件为准。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李女士

办公电话:0371-*

移动电话:*、*

地址: (略)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陈组长

办公电话:0371-*

移动电话:*

edabb1f7附件1.pdf

2727fc81附件2.pdf

e4f47ab7附件3.pdf

,河南, (略) ,郑州,0371-

智能化采购资料室建设采购需求公示

(略) 受某单位委托,拟组织智能化采购资料室建设项目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采购需求公示如下,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智能化采购资料室建设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智能档案密集架、智能化资料室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数据可视化平台、智能环境监测系统及设备、实体档案管理设备、消防系统、功能用房基础装修、档案整理及录入等,实现采购档案规范化、专业化管理。

三、公示内容

(一)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9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7.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供应商可先行获取谈判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三)详细采购需求

见附件1

四、公示时间

**日至**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预算金额、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要求、经济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单位,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材料构成

1.意见建议函(格式参见附件2);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参见附件2);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参见附件2)。

以上材料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制成一个PDF文件),其中意见建议函须另附Word电子版。

(二)提交方式

请在公示期内,*@*q.com,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手机号*(无需致电)。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意见”,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被拒绝接受。

(三)注意事项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不得存在倾向性排他性,必要时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意见建议作为我单位修改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我单位不做具体答复,以后期发布的正式版采购文件为准。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李女士

办公电话:0371-*

移动电话:*、*

地址: (略)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陈组长

办公电话:0371-*

移动电话:*

edabb1f7附件1.pdf

2727fc81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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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略) ,郑州,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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