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2024年度公益金道路建设工程第二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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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2024年度公益金道路建设工程第二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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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2024年度公益金道路建设工程(第二批) (项目名称)已由 (略) 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审批(招标)核字[2024]第017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略) 行政审批局 (批准机关名称) 以 河审批批复字[202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略) 财政局、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略) 财政局、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黎民居乡、束城镇、沙河桥镇。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3个乡镇,共5条道路,对既有破损的砖路、混凝土路进行改造,路面宽4/4.5/5.0米,总长度5.544公里,改造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5233平方米。 2.1.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申请人)是否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名录: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至 ** 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

4.2 招标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的递交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5.2 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解密、确认工作。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交通运输厅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 (略) 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王敬 031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7-*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的收取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86.50%收取。;②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平台付费金额为:800.00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财政局、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聚 (略)
地址: (略) 地址: (略) 裕华东路66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宏康 联系人: 王敬
电话: * 电话: 0317-*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 (略) 任丘北环支行
账号: / 账号: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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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2024年度公益金道路建设工程(第二批) (项目名称)已由 (略) 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审批(招标)核字[2024]第017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略) 行政审批局 (批准机关名称) 以 河审批批复字[202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略) 财政局、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略) 财政局、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黎民居乡、束城镇、沙河桥镇。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3个乡镇,共5条道路,对既有破损的砖路、混凝土路进行改造,路面宽4/4.5/5.0米,总长度5.544公里,改造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5233平方米。 2.1.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申请人)是否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名录: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至 ** 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

4.2 招标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的递交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5.2 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解密、确认工作。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交通运输厅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 (略) 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王敬 031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7-*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的收取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86.50%收取。;②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平台付费金额为:800.00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财政局、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聚 (略)
地址: (略) 地址: (略) 裕华东路66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宏康 联系人: 王敬
电话: * 电话: 0317-*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 (略) 任丘北环支行
账号: / 账号: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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