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流减河低水闸泵站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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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流减河低水闸泵站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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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独流减河低水闸泵站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SWJSZXDLJHDSZBZHBYS/HT-2024-07-19)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独流减河低水闸泵站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央预 (略) 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
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低水闸泵站位于静海区十一堡,独流减河进洪闸南侧。泵站建成于 1977 年,原
设计规模为 44m3/s,共 22 台卧式泵机组,主要功能为拦截大清河、子牙河汛后及非汛期低
水位来水,向北大港水库蓄水。泵站运行至今 40 多年,存在混凝土碳化严重,钢筋保护层
不足;闸墩混凝土存在严重露筋开裂现象;机架桥面板严重开裂;上游混凝土闸门老化严重,
有较多裂缝;启闭设备陈旧、老化;观测设施缺乏、损坏,无法正常观测等问题。为保障大
清河系防洪安全,消除防洪安全隐患,减轻海河排涝压力,保障“天津?绿屏”南部区域生
态用水,提高雨洪水资源利用率,需对低水闸泵站进行改扩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独流减河低水闸泵站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独流减河低水闸泵站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
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复印件。B.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 两项提供任意
一项均可;
3)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
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 年 7 月 31 日 10 时 30 分)。
(3)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截止前,将购买磋商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
式发送至 *@*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文件
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普泽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河东支行;银行账户:*015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普泽 (略) ( (略) 河西 (略) 中段(与湘江道交
口)富裕中心 2 号楼 701A)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普泽 (略) ( (略) 河西 (略) 中段(与湘江道交
口)富裕中心 2 号楼 701A)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WJSZXDLJHDSZBZHBYS/HT-2024-07-19
项目名称:独流减河低水闸泵站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需求:完成独流减河低水闸泵站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相关监测工作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工作,并提供相应的验收报告及后续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
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
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
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复印件。B.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 两项提供任意
一项均可;
3)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
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 年 7 月 31 日 10 时 30 分)。
(3)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 年 7 月 19 日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每日 9 时~11 时 30 分、14 时~17 时(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普泽 (略) ( (略) 河西 (略) 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
中心 2 号楼 701A)
方式: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截止前,将购买磋商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户:*0151。
售价:人民币 4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 (略) ( (略) 河西 (略) 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
中心 2 号楼 701A)。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 (略) ( (略) 河西 (略) 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
中心 2 号楼 701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 (略) 河 (略) 广顺道 8 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普泽 (略)
地址: (略) 河西 (略) 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 2 号楼 701A
联系方式:022-* 转 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旭江
电话:022-* 转 813、*
2024 年 7 月 1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 址: (略) 河 (略) 广顺道 8 号
联 系 人:顾方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 (略)
地 址: (略) 河西 (略) 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 2 号楼 701A
联 系 人: 段旭江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独流减河低水闸泵站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SWJSZXDLJHDSZBZHBYS/HT-2024-07-19)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独流减河低水闸泵站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央预 (略) 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
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低水闸泵站位于静海区十一堡,独流减河进洪闸南侧。泵站建成于 1977 年,原
设计规模为 44m3/s,共 22 台卧式泵机组,主要功能为拦截大清河、子牙河汛后及非汛期低
水位来水,向北大港水库蓄水。泵站运行至今 40 多年,存在混凝土碳化严重,钢筋保护层
不足;闸墩混凝土存在严重露筋开裂现象;机架桥面板严重开裂;上游混凝土闸门老化严重,
有较多裂缝;启闭设备陈旧、老化;观测设施缺乏、损坏,无法正常观测等问题。为保障大
清河系防洪安全,消除防洪安全隐患,减轻海河排涝压力,保障“天津?绿屏”南部区域生
态用水,提高雨洪水资源利用率,需对低水闸泵站进行改扩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独流减河低水闸泵站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独流减河低水闸泵站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
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复印件。B.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 两项提供任意
一项均可;
3)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
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 年 7 月 31 日 10 时 30 分)。
(3)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截止前,将购买磋商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
式发送至 *@*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文件
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普泽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河东支行;银行账户:*015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普泽 (略) ( (略) 河西 (略) 中段(与湘江道交
口)富裕中心 2 号楼 701A)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普泽 (略) ( (略) 河西 (略) 中段(与湘江道交
口)富裕中心 2 号楼 701A)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WJSZXDLJHDSZBZHBYS/HT-2024-07-19
项目名称:独流减河低水闸泵站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需求:完成独流减河低水闸泵站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相关监测工作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工作,并提供相应的验收报告及后续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
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
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
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复印件。B.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 两项提供任意
一项均可;
3)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
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 年 7 月 31 日 10 时 30 分)。
(3)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 年 7 月 19 日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每日 9 时~11 时 30 分、14 时~17 时(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普泽 (略) ( (略) 河西 (略) 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
中心 2 号楼 701A)
方式: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截止前,将购买磋商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户:*0151。
售价:人民币 4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 (略) ( (略) 河西 (略) 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
中心 2 号楼 701A)。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 (略) ( (略) 河西 (略) 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
中心 2 号楼 701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 (略) 河 (略) 广顺道 8 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普泽 (略)
地址: (略) 河西 (略) 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 2 号楼 701A
联系方式:022-* 转 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旭江
电话:022-* 转 813、*
2024 年 7 月 1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 址: (略) 河 (略) 广顺道 8 号
联 系 人:顾方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 (略)
地 址: (略) 河西 (略) 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 2 号楼 701A
联 系 人: 段旭江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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