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眼处理模块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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眨眼处理模块招标公告



1.具有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所需求产品;3.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在军委装备发展部采购管理部门暂停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列入禁止投标黑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4.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全内资经济实体,无外资(含港澳台)背景;法人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体系。";

眨眼处理模块技术要求:

1.功能:

眨眼处理模块实时接收眼部特征和血氧、心率、心率变异性、体温、耳脉搏等生理参数,输出PERCLOS、眨眼频率、平均闭眼速度、平均睁眼程度、最大持续闭眼时间、血氧、心率、心率变异性、体温、耳脉搏等数据用于疲劳判断;并将输出的生理参数和疲劳评估结果传递给供氧抗荷调节器。

2.主要技术要求:

a) 使用高度:0~18km;

b) 采样频率: ≥120Hz;

c) 算法延迟:≤10ms;

d) 输出特征值:PERCLOS、眨眼频率、平均闭眼速度、平均睁眼程度、最大持续闭眼时间、疲劳评估结果等(暂定);

e) 眨眼处理模块供电方式:机上28V DC;

f) 眨眼处理模块功耗:不大于10W;

g) 数据传输方式:数据输出通过RS422接口。

3.软件要求:

a) 软件存储空间余量要求:≥30%;

b) EEPROM的存储余量要求:≥30%;

c) 机载软件输入输出处理应至少留有30%的余量;

d) 机载软件功能处理时间至少留有30%的余量。

e) 军用软件重要性等级:一般(暂定);

f) 军用软件研制能力等级:二级(暂定);

g) 眨眼处理模块嵌入式软件支持接入一路UVC红外摄像头模组,实时采集并处理摄像头模组图像数据,将生成的眨眼率特征值数据、接收的生理监测数据(血氧、心率、心率变异性、体温、耳脉搏等)以及疲劳评估结果进行协议封装后通过RS422接口发送至氧调;

h) 眨眼处理模块嵌入式软件具备RS422数据接收和转发功能,支持通过一路RS422接口接收血氧、心率、心率变异性、体温、耳脉搏等数据,并通过另一路RS422接口将接收到的血氧、心率、心率变异性、体温、耳脉搏等数据转发至氧调;

i) 眨眼处理模块嵌入式软件具备开机自检、运行异常监测及恢复功能。

4.接口:

眨眼处理模块通过4×M3螺钉安装。

眨眼处理模块外形尺寸,不大于141mm(长)×75mm(宽)×14mm(高)(暂定)。

5.重量要求(暂定)

处理模块单台件(套)不大于0.3kg。

6.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满足的项目为:CE102、CE107CS101、CS106、CS114、CS115、CS116、RE102、RS101、RS103、静电放电试验。

7.供电兼容:

供电兼容满足的项目为:LDC101、LDC102、LDC103、LDC104、LDC105、LDC201、LDC301、LDC302、LDC401、LDC501、LDC601、LDC602。

8.环境适应性:

在寿命期内的低温、高温、温度-湿度-高度、湿热、霉菌、低气压(高度)、盐雾、酸性大气、振动、加速度、冲击、太阳辐射和淋雨环境下,应不发生物理损坏,且性能不下降。

9.耐久性

要求如下:

a) 贮存期限:5年;

b) 首翻期(可修产品):10年/1500飞行小时;

c) 总寿命(可修产品):30年/6000飞行小时;


联系人:肖震;联系电话:*












1.具有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所需求产品;3.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在军委装备发展部采购管理部门暂停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列入禁止投标黑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4.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全内资经济实体,无外资(含港澳台)背景;法人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体系。";

眨眼处理模块技术要求:

1.功能:

眨眼处理模块实时接收眼部特征和血氧、心率、心率变异性、体温、耳脉搏等生理参数,输出PERCLOS、眨眼频率、平均闭眼速度、平均睁眼程度、最大持续闭眼时间、血氧、心率、心率变异性、体温、耳脉搏等数据用于疲劳判断;并将输出的生理参数和疲劳评估结果传递给供氧抗荷调节器。

2.主要技术要求:

a) 使用高度:0~18km;

b) 采样频率: ≥120Hz;

c) 算法延迟:≤10ms;

d) 输出特征值:PERCLOS、眨眼频率、平均闭眼速度、平均睁眼程度、最大持续闭眼时间、疲劳评估结果等(暂定);

e) 眨眼处理模块供电方式:机上28V DC;

f) 眨眼处理模块功耗:不大于10W;

g) 数据传输方式:数据输出通过RS422接口。

3.软件要求:

a) 软件存储空间余量要求:≥30%;

b) EEPROM的存储余量要求:≥30%;

c) 机载软件输入输出处理应至少留有30%的余量;

d) 机载软件功能处理时间至少留有30%的余量。

e) 军用软件重要性等级:一般(暂定);

f) 军用软件研制能力等级:二级(暂定);

g) 眨眼处理模块嵌入式软件支持接入一路UVC红外摄像头模组,实时采集并处理摄像头模组图像数据,将生成的眨眼率特征值数据、接收的生理监测数据(血氧、心率、心率变异性、体温、耳脉搏等)以及疲劳评估结果进行协议封装后通过RS422接口发送至氧调;

h) 眨眼处理模块嵌入式软件具备RS422数据接收和转发功能,支持通过一路RS422接口接收血氧、心率、心率变异性、体温、耳脉搏等数据,并通过另一路RS422接口将接收到的血氧、心率、心率变异性、体温、耳脉搏等数据转发至氧调;

i) 眨眼处理模块嵌入式软件具备开机自检、运行异常监测及恢复功能。

4.接口:

眨眼处理模块通过4×M3螺钉安装。

眨眼处理模块外形尺寸,不大于141mm(长)×75mm(宽)×14mm(高)(暂定)。

5.重量要求(暂定)

处理模块单台件(套)不大于0.3kg。

6.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满足的项目为:CE102、CE107CS101、CS106、CS114、CS115、CS116、RE102、RS101、RS103、静电放电试验。

7.供电兼容:

供电兼容满足的项目为:LDC101、LDC102、LDC103、LDC104、LDC105、LDC201、LDC301、LDC302、LDC401、LDC501、LDC601、LDC602。

8.环境适应性:

在寿命期内的低温、高温、温度-湿度-高度、湿热、霉菌、低气压(高度)、盐雾、酸性大气、振动、加速度、冲击、太阳辐射和淋雨环境下,应不发生物理损坏,且性能不下降。

9.耐久性

要求如下:

a) 贮存期限:5年;

b) 首翻期(可修产品):10年/1500飞行小时;

c) 总寿命(可修产品):30年/6000飞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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