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蔬菜加工项目总承包EPCO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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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蔬菜加工项目总承包EPCO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陵蔬菜加工项目总承包(EPCO)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电子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兰陵蔬菜加工项目总承包(EPCO)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1.3亩;建筑总面积为34201.0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有车间进行改造,改造面积8100.00平方米;新建恒温冷库一座,库容约25000立方米;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一处,污水处理池占地 1500.00平方米,污水处理辅助用房 210.00 平方米,药品用房150.00平方米,检测实验室,新建锅炉及包材库 1200.00 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硬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同时,项目新购况容置生产主机、配套泵、罐体设备等。主要工艺有:清洗、破碎、预热灭酶、打浆、压榨、酶解、灭酶、过滤、浓缩、杀菌、灌装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每小时处理10吨蔬果原料,年处理约5.6万吨蔬果原料。项目年消耗标准煤4725.26吨。项目投资约17758万元。

本项目包含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施工:包括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3)采购:包括采购项目所需的材料、仪器、设备等全部内容;

(4)运营维护: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策划、运营的启动与执行、运营咨询、运营全程参与、竣工运营验收等内容。

2、建设地点: (略) 兰陵县山东垦源现代农业园区内。

3、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4、工期要求:工期21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运维10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质量要求:设计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6、运营要求:

1、中标人(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负责运营的成员)与招标人共同出资3600万元,其中的51%由招标人实缴出资按需逐次实缴到位,49%由中标人(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负责运营的成员)实缴出资按需逐次实缴到位。

2、中标人负责项目建设、运营等所有事项。其项目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收入、政府补助、奖补资金等) (略) 的全部投资成本,且在运营期内优先用于偿还项目投资成本,最终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施工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运营企业,且提供运营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文件领取、参加投标等活动。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http://**)下载招标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日程安排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2:00--17:0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过时不予受理。

3、地点: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七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山东 (略)

地址: (略) 兰陵县卞庄街道国营农场二分场农场路路西300米

联系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名称:山东 (略)

地址: (略) 兰山区齐鲁商厦21楼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

3.项目监督部门:兰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一、招标条件

兰陵蔬菜加工项目总承包(EPCO)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电子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兰陵蔬菜加工项目总承包(EPCO)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1.3亩;建筑总面积为34201.0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有车间进行改造,改造面积8100.00平方米;新建恒温冷库一座,库容约25000立方米;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一处,污水处理池占地 1500.00平方米,污水处理辅助用房 210.00 平方米,药品用房150.00平方米,检测实验室,新建锅炉及包材库 1200.00 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硬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同时,项目新购况容置生产主机、配套泵、罐体设备等。主要工艺有:清洗、破碎、预热灭酶、打浆、压榨、酶解、灭酶、过滤、浓缩、杀菌、灌装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每小时处理10吨蔬果原料,年处理约5.6万吨蔬果原料。项目年消耗标准煤4725.26吨。项目投资约17758万元。

本项目包含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施工:包括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3)采购:包括采购项目所需的材料、仪器、设备等全部内容;

(4)运营维护: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策划、运营的启动与执行、运营咨询、运营全程参与、竣工运营验收等内容。

2、建设地点: (略) 兰陵县山东垦源现代农业园区内。

3、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4、工期要求:工期21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运维10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质量要求:设计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6、运营要求:

1、中标人(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负责运营的成员)与招标人共同出资3600万元,其中的51%由招标人实缴出资按需逐次实缴到位,49%由中标人(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负责运营的成员)实缴出资按需逐次实缴到位。

2、中标人负责项目建设、运营等所有事项。其项目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收入、政府补助、奖补资金等) (略) 的全部投资成本,且在运营期内优先用于偿还项目投资成本,最终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施工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运营企业,且提供运营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文件领取、参加投标等活动。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http://**)下载招标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日程安排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2:00--17:0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过时不予受理。

3、地点: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七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山东 (略)

地址: (略) 兰陵县卞庄街道国营农场二分场农场路路西300米

联系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名称:山东 (略)

地址: (略) 兰山区齐鲁商厦21楼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

3.项目监督部门:兰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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