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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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无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项目名称:2024年度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4年度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年度周期内完成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培养共7类别12批次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4年度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在年度周期内完成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培养共7类别12批次工作。项目承办机构应为承接过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的专业培训基地,在培养经验上应培养过 (略) (市、区)高端会计人才项目,在选拔、培养在职高端会计人才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中需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师资方面,应有一大批教学科研水平高、学术素养深厚的师资团队,在职会计人才培养模式成熟优质,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在会计高端人才培养行业中评价较高,并在全国推进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的 (略) 。学员培养周期为3年集中培养和3年跟踪培养。课程设计能承接不同类别中各培养阶段的培养需求和高端会计人才之间的交流研讨。学员通过持续培养,综合素养、领导素质以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得以进一步提升,达到业务精通、善于管理、业绩卓著,并能够担当会计行业重任,在我区会计改革与发展中发挥引领和榜样作用。
根据工作需要,此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取。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桂财规【2021】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组织了3名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唯一性进行论证,均同意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一)种适用情形,故申请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该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 (略)

地址: (略) 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三、公示期限

**日**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王颖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南宁桃源路69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青秀区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项目名称:2024年度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4年度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年度周期内完成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培养共7类别12批次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4年度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在年度周期内完成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培养共7类别12批次工作。项目承办机构应为承接过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的专业培训基地,在培养经验上应培养过 (略) (市、区)高端会计人才项目,在选拔、培养在职高端会计人才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中需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师资方面,应有一大批教学科研水平高、学术素养深厚的师资团队,在职会计人才培养模式成熟优质,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在会计高端人才培养行业中评价较高,并在全国推进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的 (略) 。学员培养周期为3年集中培养和3年跟踪培养。课程设计能承接不同类别中各培养阶段的培养需求和高端会计人才之间的交流研讨。学员通过持续培养,综合素养、领导素质以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得以进一步提升,达到业务精通、善于管理、业绩卓著,并能够担当会计行业重任,在我区会计改革与发展中发挥引领和榜样作用。
根据工作需要,此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取。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桂财规【2021】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组织了3名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唯一性进行论证,均同意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一)种适用情形,故申请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该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 (略)

地址: (略) 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三、公示期限

**日**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王颖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南宁桃源路69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青秀区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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