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新洲区2024年门面招牌统一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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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新洲区2024年门面招牌统一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LJ-2024-0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新洲区2024年门面招牌统一规划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1.*(万元)

6、最高限价:191.*(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新洲区2024年门面招牌统一规划项目,位于新洲区旧街、潘塘、李集、辛冲、方杨等街道(园区)。本项目拟在区内相关街道进行门店招牌整治提升,整治招牌长度共计2054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制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洲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 (略) 新洲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 (略) 新洲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 (略) 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略) 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 (略) 新洲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新洲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 (略) 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 (略) 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 (略) 新洲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2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本项 (略) 新洲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0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本项 (略) 新洲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 (略) 新洲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执法局

地址: (略) 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176号

联系方式:周元贵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 (略)

地址:湖北省- (略) -新洲区 邾城街龙腾大街2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铭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LJ-2024-0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新洲区2024年门面招牌统一规划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1.*(万元)

6、最高限价:191.*(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新洲区2024年门面招牌统一规划项目,位于新洲区旧街、潘塘、李集、辛冲、方杨等街道(园区)。本项目拟在区内相关街道进行门店招牌整治提升,整治招牌长度共计2054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制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洲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 (略) 新洲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 (略) 新洲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 (略) 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略) 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 (略) 新洲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新洲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 (略) 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 (略) 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 (略) 新洲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2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本项 (略) 新洲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0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本项 (略) 新洲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 (略) 新洲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执法局

地址: (略) 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176号

联系方式:周元贵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 (略)

地址:湖北省- (略) -新洲区 邾城街龙腾大街2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铭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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