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秸秆禁烧监管平台二期35个点位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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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秸秆禁烧监管平台二期35个点位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资审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 购 人: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名称: (略) 秸秆禁烧监管平台二期35个点位维保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 (略) 秸秆禁烧监管平台的覆盖效果和监管功能,2021年3月我单位与 (略) (略) ( (略) )签署了《 (略) 秸秆禁烧监管平台二期补点暨一期平台升级扩容项目服务合同》(以 (略) 秸秆禁烧监管平台二期),在一期基础上新增35套热成像双光谱网络智能球型摄像机,对半径2.5公里范围内进行视频监控图像采集,实现7×24小时不间断实时监控,30天视频回放记录,火情自动报警、火点自动定位、火点短信自动上报等功能。本次维保服务维保服务内容除原有内容以外,还包含对对原有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打造一张图能力、更新和完善系统运行可视化界面、火情信息多维度统计分析、日志服务、火情流转处置、视图联动、运维管理等,实现火情自动报警、火点自动定位、火点短信自动上报等功能。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 (略) 秸秆禁烧监管平台二期的维保服务,结合池州工作实际,决定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略) 维保服务的模式,开展本项目。理由如下:

1、 (略) 秸秆禁烧监管平台二期的监控设备均 (略) 各区域通信铁塔上,铁 (略) 的“唯一性”资源,因此对于监控设备的维 (略) 提供维保服务。

2、 (略) 秸秆禁烧监管平台的软硬 (略) 承建,由该公司提供维保服务可以避免不同供应商的衔接问题,在更新设备时,可以保持设备型号、程序接口和数据传输格式等的一致性。

3、 (略) 秸秆禁烧监管平台二 (略) 维保三年,服务情况良好,该公司已经具备了本项目维保服务的成熟经验, (略) 提供维保服务可以更好保障平台的稳定运行。

综上,并经专家论证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一致认为必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 (略) (略)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贵池区升金湖路360号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地址: (略) 长江路中环大厦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略) 财政局

联系地址: (略) 池阳路29号

联系电话:056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池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贵池区九华山大道389号益瑞楼2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一、项目信息

采 购 人: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名称: (略) 秸秆禁烧监管平台二期35个点位维保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 (略) 秸秆禁烧监管平台的覆盖效果和监管功能,2021年3月我单位与 (略) (略) ( (略) )签署了《 (略) 秸秆禁烧监管平台二期补点暨一期平台升级扩容项目服务合同》(以 (略) 秸秆禁烧监管平台二期),在一期基础上新增35套热成像双光谱网络智能球型摄像机,对半径2.5公里范围内进行视频监控图像采集,实现7×24小时不间断实时监控,30天视频回放记录,火情自动报警、火点自动定位、火点短信自动上报等功能。本次维保服务维保服务内容除原有内容以外,还包含对对原有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打造一张图能力、更新和完善系统运行可视化界面、火情信息多维度统计分析、日志服务、火情流转处置、视图联动、运维管理等,实现火情自动报警、火点自动定位、火点短信自动上报等功能。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 (略) 秸秆禁烧监管平台二期的维保服务,结合池州工作实际,决定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略) 维保服务的模式,开展本项目。理由如下:

1、 (略) 秸秆禁烧监管平台二期的监控设备均 (略) 各区域通信铁塔上,铁 (略) 的“唯一性”资源,因此对于监控设备的维 (略) 提供维保服务。

2、 (略) 秸秆禁烧监管平台的软硬 (略) 承建,由该公司提供维保服务可以避免不同供应商的衔接问题,在更新设备时,可以保持设备型号、程序接口和数据传输格式等的一致性。

3、 (略) 秸秆禁烧监管平台二 (略) 维保三年,服务情况良好,该公司已经具备了本项目维保服务的成熟经验, (略) 提供维保服务可以更好保障平台的稳定运行。

综上,并经专家论证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一致认为必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 (略) (略)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贵池区升金湖路360号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地址: (略) 长江路中环大厦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略) 财政局

联系地址: (略) 池阳路29号

联系电话:056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池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贵池区九华山大道389号益瑞楼2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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