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施工Ⅱ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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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施工Ⅱ标招标公告

2024年度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施工Ⅱ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 (略) (略) 江都区樊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略) 农业农村局 以《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202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扬农【2024】53号)批文批准建设,建 (略) 级以上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 (略) (略) 江都区樊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Ⅱ标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标段名称:202 (略) (略) 江都区樊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施工Ⅱ标

2.1.2建设地点: (略) 江都区樊川镇区域。

2.1.3建设内容:本标段涉及永新村、和丰村、新圩村。主要工作内容:新(拆)建灌溉泵站8座,新建排涝站1座,拆建机耕桥2座,新(拆)建涵洞18座,拆建渡槽1座,小沟级建筑物185座,新(拆)建渠道12.565公里,新(拆)建机耕路6.37公里,林业工程680株。

2.1.4最高投标限价:*.30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1.5工期: 24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日(具体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1.6其他:202 (略) (略) 江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分9个标段,并按樊川Ⅰ标、樊川II标、樊川III标、武坚标、真武蒙套片标、真武杨庄片标、小纪贾兴片Ⅰ标、小纪贾兴片II标、小纪吴堡窑头片标顺序开评标。同一投标单位可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即:若投标人已被推选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其后的标段中不再推选为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候选人因被投诉或质疑而取消中标资格的,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因此重新排序。

2.2招标范围:项目招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新(拆)建灌溉泵站,新建排涝站,拆建机耕桥,新(拆)建涵洞,拆建渡槽,小沟级建筑物,新(拆)建渠道,新(拆)建机耕路,林业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3年的。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项目单项工程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3.2 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3 本工程设置以下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自**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承担过 680万元及以上(合同金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治项目、水利工程项目(指承担农田水利项目或含有排灌泵站、灌溉渠道、节水等综合工程)。

须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协议书;3)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材料等); 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或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自**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3年7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日至**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4.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

端 (略) 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响应费用。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日10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8.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上发布。

9.1本工程采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9.2投标人已完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9.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

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9.4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http://**: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相关操作指南可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向导”(http://**_list.shtml)下载。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江都区振兴路8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江都区长江路102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略) 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

**日

2024年度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施工Ⅱ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 (略) (略) 江都区樊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略) 农业农村局 以《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202 (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扬农【2024】53号)批文批准建设,建 (略) 级以上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 (略) (略) 江都区樊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Ⅱ标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标段名称:202 (略) (略) 江都区樊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施工Ⅱ标

2.1.2建设地点: (略) 江都区樊川镇区域。

2.1.3建设内容:本标段涉及永新村、和丰村、新圩村。主要工作内容:新(拆)建灌溉泵站8座,新建排涝站1座,拆建机耕桥2座,新(拆)建涵洞18座,拆建渡槽1座,小沟级建筑物185座,新(拆)建渠道12.565公里,新(拆)建机耕路6.37公里,林业工程680株。

2.1.4最高投标限价:*.30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1.5工期: 24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日(具体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1.6其他:202 (略) (略) 江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分9个标段,并按樊川Ⅰ标、樊川II标、樊川III标、武坚标、真武蒙套片标、真武杨庄片标、小纪贾兴片Ⅰ标、小纪贾兴片II标、小纪吴堡窑头片标顺序开评标。同一投标单位可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即:若投标人已被推选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其后的标段中不再推选为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候选人因被投诉或质疑而取消中标资格的,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因此重新排序。

2.2招标范围:项目招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新(拆)建灌溉泵站,新建排涝站,拆建机耕桥,新(拆)建涵洞,拆建渡槽,小沟级建筑物,新(拆)建渠道,新(拆)建机耕路,林业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3年的。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项目单项工程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3.2 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3 本工程设置以下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自**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承担过 680万元及以上(合同金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治项目、水利工程项目(指承担农田水利项目或含有排灌泵站、灌溉渠道、节水等综合工程)。

须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协议书;3)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材料等); 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或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自**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3年7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日至**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4.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

端 (略) 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响应费用。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日10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8.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网上发布。

9.1本工程采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9.2投标人已完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9.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

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9.4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http://**: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相关操作指南可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向导”(http://**_list.shtml)下载。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江都区振兴路8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江都区长江路102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略) 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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