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光伏开发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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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光伏开发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光伏开发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光伏开发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5124-W*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光伏开发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光伏开发建设项目。一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25年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4.如若是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为服务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提供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含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电子文件:www.http://**.cn;
纸质文件: (略) 崇明区翠竹路1501号4楼会议室(详见电子屏幕)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崇明区翠竹路1501号4楼会议室(详见电子屏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略) 财政局《 (略) 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 (略) 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http://**.cn)网上招标系统进行。电子采 (略) 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 (略) 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138号B楼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卓引 (略)

地 址: (略) 闵行区沪闵路7866号2号楼6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康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1024FPA/undefined/*/*8/20247/06e1f2ea-2929-4113-a3e7-aa4af36b3664.pdf"]

项目概况

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光伏开发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光伏开发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5124-W*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光伏开发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光伏开发建设项目。一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25年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4.如若是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为服务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提供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含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电子文件:www.http://**.cn;
纸质文件: (略) 崇明区翠竹路1501号4楼会议室(详见电子屏幕)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崇明区翠竹路1501号4楼会议室(详见电子屏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略) 财政局《 (略) 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 (略) 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http://**.cn)网上招标系统进行。电子采 (略) 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 (略) 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138号B楼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卓引 (略)

地 址: (略) 闵行区沪闵路7866号2号楼6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康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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