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2024年高速清扫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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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2024年高速清扫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略) 养护分公司2024年高速清扫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 (略) 养护分公司2024年高速清扫车采购项目已由河北 (略) 批准实施,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河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 (略) 养护分公司2024年高速清扫车采购项目。

2.1.2交货地点: (略) 内承德、张家口、秦皇岛、雄安、沧州、衡水、邢台,招标人各指定的地点。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招标人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

2.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河北 (略) 养护分公司2024年高速清扫车采购,设备单价包括设备的加工制造、出厂检测验收、运送至各指定地点、上牌服务、交强险、自燃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不低于200万元)、培训服务、车辆首次保养、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税金、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分为1个标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单位)

主要要求

1

高速清扫车

7台

1.总质量≥18000kg;

2.底盘车发动机为水冷柴油机,额定发动机功率≥168KW;

3.垃圾箱容量≥6m3;

4.清扫作业行驶速度≥60KM∕H;行走速度≥80KM∕H;

5.清扫方式:滚扫式,左右立扫加后滚扫,无离心风机。

6.清扫车尾部加装防撞包,清扫车整车公告内需包含防撞包,防撞等级:60k。

7.全功率取力无上装副发动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7 月 20 日 9 时 00 分至2024年 7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8 月 9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人定于 2024年 8 月 9 日 9 时 30 分在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举行开标会。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 (略) 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 (略)

地 址:石家庄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 系 人:李娜、罗澜

电话:0311-*、0311-*

招标代理:河北高速 (略)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张宁

电 话:*、*

8.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制造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代理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所投设备的唯一授权书,且该制造商满足前述关于“制造商”的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3年(2021 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不少于10台同类型清扫车(清扫作业行驶速度≥60KM∕H)的供货业绩。

注: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可互用,以上业绩不包含制造商和代理商签订的合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日至今)不曾在清扫车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清扫车供货合同被解除。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3名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若商务和技术得分相同,以技术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和商务和技术得分未进入前3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信封不予开封。

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3个时,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打分,均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第二个信封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第一个信封技术得分较高的优先;

(2)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累计设备数量较多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在前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满足投标人须知3.4.1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带*的条款)作出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2)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报价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对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和删除。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分项报价表中含税合价金额与投标函大写金额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50分

技术部分:50分

其他评分因素:0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3.4.2-3.4.4

投标报价修正

不适用

3.6.1

信息查询

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的复核结果一致。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或经核实与投标文件所附资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保证本款所附的全部截图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2.2.2

(1)

商务部分

50分

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

20分

一般得12.0分,良好得12.0~16.0分,优秀得16.0~20.0分。

投标设备的业绩

3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8分;

近3年内(**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台同类型清扫车(清扫作业行驶速度≥60KM∕H)供货业绩加1分,最多加12分。

2.2.2

(2)

技术部分

50分

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15分

1.设备整体性能优越、功能齐全、完善,与工作装置匹配度高,自动化水平高,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15分;

2.设备整体性能较高、功能较齐全、较完善,与工作装置匹配度较高,自动化水平较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9-12分;

3.设备整体性能一般,功能一般、与工作装置匹配度一般,自动化水平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9分。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响应程度

15分

1.投标产品选型合理,功率、质量、尺寸及主要机械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高,实用性强、产品设计科学合理、质量可靠,得12-15分;

2.投标产品选型较合理,功率、质量、尺寸及主要机械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较高,实用性较强、产品设计较合理、质量较可靠,得9-12分;

3.投标产品选型一般,功率、质量、尺寸及主要机械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一般,实用性一般、产品设计一般、质量一般,得9分。

供货能力及进度保障

10分

1.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切实可行、供货能力强、交货进度有保障、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供货,针对供货过程中的特殊情况有预案,得8-10分;

2.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可行、供货能力较强、交货进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8分;

3.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一般、供货能力一般、交货进度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

技术服务及质保期服务

10分

1.维护保障实施能力强,能够提供有效、稳定、可靠的维修、保养服务,售后服务体系完善且能够很好的服务招标人,得8-10分;

2.维护保障实施能力较强,能够提供比较有效、稳定、可靠的维修、保养服务,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能较好的服务招标人,得6-8分;

3.维护保障实施能力一般,能够提供基本的维修、保养服务得6分。

2.2.2(3)

其他因素

注:1.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技术部分评分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



河北 (略) 养护分公司2024年高速清扫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 (略) 养护分公司2024年高速清扫车采购项目已由河北 (略) 批准实施,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河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 (略) 养护分公司2024年高速清扫车采购项目。

2.1.2交货地点: (略) 内承德、张家口、秦皇岛、雄安、沧州、衡水、邢台,招标人各指定的地点。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招标人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

2.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河北 (略) 养护分公司2024年高速清扫车采购,设备单价包括设备的加工制造、出厂检测验收、运送至各指定地点、上牌服务、交强险、自燃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不低于200万元)、培训服务、车辆首次保养、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税金、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分为1个标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单位)

主要要求

1

高速清扫车

7台

1.总质量≥18000kg;

2.底盘车发动机为水冷柴油机,额定发动机功率≥168KW;

3.垃圾箱容量≥6m3;

4.清扫作业行驶速度≥60KM∕H;行走速度≥80KM∕H;

5.清扫方式:滚扫式,左右立扫加后滚扫,无离心风机。

6.清扫车尾部加装防撞包,清扫车整车公告内需包含防撞包,防撞等级:60k。

7.全功率取力无上装副发动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7 月 20 日 9 时 00 分至2024年 7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8 月 9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人定于 2024年 8 月 9 日 9 时 30 分在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举行开标会。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 (略) 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 (略)

地 址:石家庄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 系 人:李娜、罗澜

电话:0311-*、0311-*

招标代理:河北高速 (略)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张宁

电 话:*、*

8.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制造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代理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所投设备的唯一授权书,且该制造商满足前述关于“制造商”的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3年(2021 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不少于10台同类型清扫车(清扫作业行驶速度≥60KM∕H)的供货业绩。

注: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可互用,以上业绩不包含制造商和代理商签订的合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日至今)不曾在清扫车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清扫车供货合同被解除。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3名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若商务和技术得分相同,以技术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和商务和技术得分未进入前3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信封不予开封。

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3个时,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打分,均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第二个信封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第一个信封技术得分较高的优先;

(2)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累计设备数量较多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在前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满足投标人须知3.4.1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带*的条款)作出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2)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报价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对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和删除。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分项报价表中含税合价金额与投标函大写金额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50分

技术部分:50分

其他评分因素:0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3.4.2-3.4.4

投标报价修正

不适用

3.6.1

信息查询

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的复核结果一致。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或经核实与投标文件所附资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保证本款所附的全部截图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2.2.2

(1)

商务部分

50分

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

20分

一般得12.0分,良好得12.0~16.0分,优秀得16.0~20.0分。

投标设备的业绩

3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8分;

近3年内(**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台同类型清扫车(清扫作业行驶速度≥60KM∕H)供货业绩加1分,最多加12分。

2.2.2

(2)

技术部分

50分

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15分

1.设备整体性能优越、功能齐全、完善,与工作装置匹配度高,自动化水平高,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15分;

2.设备整体性能较高、功能较齐全、较完善,与工作装置匹配度较高,自动化水平较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9-12分;

3.设备整体性能一般,功能一般、与工作装置匹配度一般,自动化水平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9分。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响应程度

15分

1.投标产品选型合理,功率、质量、尺寸及主要机械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高,实用性强、产品设计科学合理、质量可靠,得12-15分;

2.投标产品选型较合理,功率、质量、尺寸及主要机械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较高,实用性较强、产品设计较合理、质量较可靠,得9-12分;

3.投标产品选型一般,功率、质量、尺寸及主要机械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一般,实用性一般、产品设计一般、质量一般,得9分。

供货能力及进度保障

10分

1.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切实可行、供货能力强、交货进度有保障、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供货,针对供货过程中的特殊情况有预案,得8-10分;

2.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可行、供货能力较强、交货进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8分;

3.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一般、供货能力一般、交货进度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

技术服务及质保期服务

10分

1.维护保障实施能力强,能够提供有效、稳定、可靠的维修、保养服务,售后服务体系完善且能够很好的服务招标人,得8-10分;

2.维护保障实施能力较强,能够提供比较有效、稳定、可靠的维修、保养服务,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能较好的服务招标人,得6-8分;

3.维护保障实施能力一般,能够提供基本的维修、保养服务得6分。

2.2.2(3)

其他因素

注:1.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技术部分评分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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