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柴河灌区水毁修复项目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海林市柴河灌区水毁修复项目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柴河灌区水毁修复项目监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柴河灌区水毁修复项目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略) 柴河灌区水毁修复项目监理及相关技术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含*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级及以上(含*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20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共 (略) ”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等资料。
方式:线上获取,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 (略) ”,下载磋商文件等资料。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 (略) 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还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邮箱(*@*63.com)获取报名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如有);(6)项目负责人证书;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全部材料。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佰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电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还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关注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邮箱回复标书款缴纳方式。
注意: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标书款未缴纳,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带来的后果。未支付标书款及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支付标书款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09时30分
地点: (略) 南岗区同济街123号
五、开启时间:2024年7月31日09时30分
地点: (略) 南岗区同济街123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公告发布媒介:黑龙江省公共 (略) 、黑龙江省公共 (略) 及中国 (略) (注:自动转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 (略) (略) 子荣街639号
联系方式:0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 (略)
地 址:黑龙 (略) 道外区东北新街8号2层20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女士
电 话:*
项目概况
(略) 柴河灌区水毁修复项目监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柴河灌区水毁修复项目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略) 柴河灌区水毁修复项目监理及相关技术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含*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级及以上(含*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20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共 (略) ”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等资料。
方式:线上获取,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 (略) ”,下载磋商文件等资料。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 (略) 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还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邮箱(*@*63.com)获取报名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如有);(6)项目负责人证书;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全部材料。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佰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电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还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关注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邮箱回复标书款缴纳方式。
注意: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标书款未缴纳,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带来的后果。未支付标书款及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支付标书款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09时30分
地点: (略) 南岗区同济街123号
五、开启时间:2024年7月31日09时30分
地点: (略) 南岗区同济街123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公告发布媒介:黑龙江省公共 (略) 、黑龙江省公共 (略) 及中国 (略) (注:自动转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 (略) (略) 子荣街639号
联系方式:0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 (略)
地 址:黑龙 (略) 道外区东北新街8号2层20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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