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学校洗衣房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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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理工学校洗衣房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二次

因学校发展的需要,现对福建理工学校洗衣房运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热忱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为保证竞争性磋商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FJLGZWK*

二、项目名称:福建理工学校洗衣房运营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公告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③供应商: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人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响应;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供应商须提供保证金承诺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一)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2024年7 月 22 日至2024年 7 月 24 日下午16:30。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1、获取地点:福建理工学校官网(https:\/\/http://**)的校务公开栏自行下载。

2、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当填写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2)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到采购人指定邮箱,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因学校发展的需要,现对福建理工学校洗衣房运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热忱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为保证竞争性磋商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FJLGZWK*

二、项目名称:福建理工学校洗衣房运营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公告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③供应商: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人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响应;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供应商须提供保证金承诺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一)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2024年7 月 22 日至2024年 7 月 24 日下午16:30。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1、获取地点:福建理工学校官网(https:\/\/http://**)的校务公开栏自行下载。

2、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当填写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2)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到采购人指定邮箱,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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