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卅铺镇卅铺幼儿园建设项目质量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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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卅铺镇卅铺幼儿园建设项目质量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庆城县卅铺镇卅铺幼儿园建设项目质量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庆城县卅铺镇卅铺幼儿园建设项目质量试验检测
采购单位 甘肃正朋 (略) 交易编号 GSZP2024-028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刘娜 联系电话 *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08:00:00 报名截止时间 ** 17:00:00
竞价开始时间 ** 08:00:00 竞价结束时间 ** 17: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庆城县卅铺镇卅铺幼儿园建设项目质量试验检测001 GSZP2024-028 服务类 24500.0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庆城县卅铺镇卅铺幼儿园建设项目质量试验检测,招标人为庆城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正朋 (略) 。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SZP2024-028

    2.2项目名称:庆城县卅铺镇卅铺幼儿园建设项目质量试验检测

    2.3建设地点:庆城县卅铺镇。

    2.4工程内容:新建层砖混结构生活用房一栋,建筑面积为219.66平方米,新建一层砖混结构水冲厕所一栋,建筑面积为101.95平方米,维修办公用房一栋,建筑面积131.86平方米,维修综合用房一栋,建筑面积145.98平方米,配 (略) 坪硬化、给排水、雨水管网、检查井、隔油池、化粪池、电力电缆等附属工程。

    2.5检测范围: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原材料复检、现场检测及后续工程检测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提交完整的试验检测报告,检测期与施工期同步(具体检测项目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控制价:24500.00元(最高限价),超过此价视为废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检测*级及以上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3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检测人员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或信用甘肃”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以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5供应商须上传可行性服务方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招标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可行性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日8时00分至**日17时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可行性服务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可行性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可行性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3本次报价包含相关费用。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正朋 (略) ;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城县教育局

    地 址: (略) 庆城县兴庆路36号

    联系电话:*

    代理公司:甘肃正朋 (略)

    地 址: (略) 西峰区恒美三期一号楼1307室

    联 系 人:刘娜娜

    联系电话:*

    **日

采购文件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略)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9097)进行报价

庆城县卅铺镇卅铺幼儿园建设项目质量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庆城县卅铺镇卅铺幼儿园建设项目质量试验检测
采购单位 甘肃正朋 (略) 交易编号 GSZP2024-028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刘娜 联系电话 *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08:00:00 报名截止时间 ** 17:00:00
竞价开始时间 ** 08:00:00 竞价结束时间 ** 17: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庆城县卅铺镇卅铺幼儿园建设项目质量试验检测001 GSZP2024-028 服务类 24500.0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庆城县卅铺镇卅铺幼儿园建设项目质量试验检测,招标人为庆城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正朋 (略) 。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SZP2024-028

    2.2项目名称:庆城县卅铺镇卅铺幼儿园建设项目质量试验检测

    2.3建设地点:庆城县卅铺镇。

    2.4工程内容:新建层砖混结构生活用房一栋,建筑面积为219.66平方米,新建一层砖混结构水冲厕所一栋,建筑面积为101.95平方米,维修办公用房一栋,建筑面积131.86平方米,维修综合用房一栋,建筑面积145.98平方米,配 (略) 坪硬化、给排水、雨水管网、检查井、隔油池、化粪池、电力电缆等附属工程。

    2.5检测范围: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原材料复检、现场检测及后续工程检测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提交完整的试验检测报告,检测期与施工期同步(具体检测项目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控制价:24500.00元(最高限价),超过此价视为废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检测*级及以上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3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检测人员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或信用甘肃”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以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5供应商须上传可行性服务方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招标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可行性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日8时00分至**日17时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可行性服务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可行性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可行性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3本次报价包含相关费用。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正朋 (略) ;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城县教育局

    地 址: (略) 庆城县兴庆路36号

    联系电话:*

    代理公司:甘肃正朋 (略)

    地 址: (略) 西峰区恒美三期一号楼1307室

    联 系 人:刘娜娜

    联系电话:*

    **日

采购文件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略)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9097)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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