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免疫组化试剂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公告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免疫组化试剂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 浙江宇康 (略) (略) (略) 委托, (略) (略) 免疫组化试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注:参考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在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注册的产品,而且要取得该产品的配送资格(投标人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登*成功及产品代码、配送区域界面打印,若暂无则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产品(包括配套提供的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在内)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或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相关材料;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产品有效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有生产许可要求的,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是与投标产品相适用的。 6.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提交对应的药监文件说明。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24年7 月23 日至2024年 7 月 29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AM:09:00-11:30 PM:14: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浙江宇康 (略) ( (略) 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1)介绍信(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信息、标段号、投标产品品牌名称等);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登*成功及产品代码、配送区域界面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作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除外),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标段二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近三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允许法定代表人社保可不在本单位,但被授权委托人社保须在本单位; (9)药监文件说明(如有)。
4.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康 (略) 联系人:蒲志刚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2.采购人名称: (略) (略)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575-* 地址: (略) 上虞 (略) 民大道517号 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产品平台代码和(或)企业配送权添加承诺书 致: (略) (略) 我公司承诺,若在此项目确定为中标人, (略) 要求的规定时限内(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中标产品的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平台代码和(或)企业配送权的添加事宜。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日期: |
公告日期:** 浙江宇康 (略) (略) (略) 委托, (略) (略) 免疫组化试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注:参考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在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注册的产品,而且要取得该产品的配送资格(投标人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登*成功及产品代码、配送区域界面打印,若暂无则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产品(包括配套提供的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在内)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或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相关材料;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产品有效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有生产许可要求的,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是与投标产品相适用的。 6.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提交对应的药监文件说明。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24年7 月23 日至2024年 7 月 29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AM:09:00-11:30 PM:14: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浙江宇康 (略) ( (略) 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1)介绍信(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信息、标段号、投标产品品牌名称等);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登*成功及产品代码、配送区域界面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作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除外),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标段二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近三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允许法定代表人社保可不在本单位,但被授权委托人社保须在本单位; (9)药监文件说明(如有)。
4.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康 (略) 联系人:蒲志刚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2.采购人名称: (略) (略)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575-* 地址: (略) 上虞 (略) 民大道517号 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产品平台代码和(或)企业配送权添加承诺书 致: (略) (略) 我公司承诺,若在此项目确定为中标人, (略) 要求的规定时限内(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中标产品的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平台代码和(或)企业配送权的添加事宜。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日期: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