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医保基金综合监管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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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医保基金综合监管项目的公示

根据我委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能力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最终从报名单位中择优确定一家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医保基金综合监管项目工作,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医保基金综合监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对龙华区4家康复理疗领域和3家临床使用重点药品和医用耗材领域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领域“小切口”问题专项整治。

(二)对龙华区20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定点零售药店综合监管。

(三)核查上级部门、其他部门移交的举报投诉问题线索、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等涉及的定点医药机构或参保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或骗取医保基金情况。

三、项目要求

(一)医保领域“小切口”问题专项整治

1.临床专科。根据专科诊疗服务特点、医疗费用支出占比及医保违规违法行为规律,重点整治血液透析、重症监护、康复理疗等重点临床专科中存 (略) 、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和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等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查处“假病人”“假病情”、虚记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欺诈骗保行为。

2.临床使用重点药品、耗材。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2023年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基金使用情况予以监测分析,锁定使用范围、使用率排名靠前及异常增长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排查,重点关注国谈药、临床辅助药和高值医用耗材、用后丢弃的一次性耗材、骨科植入后难核验耗材等不合理使用问题,严肃查处虚构、虚记、串换、滥用、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医疗机构。将民营和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以核查药品、耗材“进销存”台账和比对“三票”(即入库票据、出库票据、发票)是否一致为突破口,深挖背后隐藏的医保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行为,重点打击查处诱导消费、虚假就医、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串换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问题。

(二)定点零售药店综合监管

现场检查20家定点零售药店,对参保人身份、购药处方、医保药品、“进销存”票据等信息资料真实性的有效核验和实时监管,精准打击查处虚假购药、参与倒卖药品、串换药品等骗保、套保行为,推动定点零点药店主动规范管理和经营,为参保群众提供规范的购药环境。

四、报名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经所在地财政部门备案通过;

(五)具有开展医保基金审计的经验;

(六)报名单位相关人员与我区医保部门相关人员有利害关系的或其他应回避的情况,必须回避。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期限:**日至7月26日;

(二)提交材料:报名单位请于**日下午17:30前(周末除外)将加盖公章的申请函、报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以往相关审计工作业绩、相关声明函等资料打包,以第三方机构名称命名, (略) 龙华区城西路82号龙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7楼医保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小黄,联系电话:0898-*。


根据我委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能力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最终从报名单位中择优确定一家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医保基金综合监管项目工作,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医保基金综合监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对龙华区4家康复理疗领域和3家临床使用重点药品和医用耗材领域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领域“小切口”问题专项整治。

(二)对龙华区20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定点零售药店综合监管。

(三)核查上级部门、其他部门移交的举报投诉问题线索、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等涉及的定点医药机构或参保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或骗取医保基金情况。

三、项目要求

(一)医保领域“小切口”问题专项整治

1.临床专科。根据专科诊疗服务特点、医疗费用支出占比及医保违规违法行为规律,重点整治血液透析、重症监护、康复理疗等重点临床专科中存 (略) 、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和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等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查处“假病人”“假病情”、虚记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欺诈骗保行为。

2.临床使用重点药品、耗材。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2023年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基金使用情况予以监测分析,锁定使用范围、使用率排名靠前及异常增长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排查,重点关注国谈药、临床辅助药和高值医用耗材、用后丢弃的一次性耗材、骨科植入后难核验耗材等不合理使用问题,严肃查处虚构、虚记、串换、滥用、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医疗机构。将民营和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以核查药品、耗材“进销存”台账和比对“三票”(即入库票据、出库票据、发票)是否一致为突破口,深挖背后隐藏的医保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行为,重点打击查处诱导消费、虚假就医、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串换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问题。

(二)定点零售药店综合监管

现场检查20家定点零售药店,对参保人身份、购药处方、医保药品、“进销存”票据等信息资料真实性的有效核验和实时监管,精准打击查处虚假购药、参与倒卖药品、串换药品等骗保、套保行为,推动定点零点药店主动规范管理和经营,为参保群众提供规范的购药环境。

四、报名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经所在地财政部门备案通过;

(五)具有开展医保基金审计的经验;

(六)报名单位相关人员与我区医保部门相关人员有利害关系的或其他应回避的情况,必须回避。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期限:**日至7月26日;

(二)提交材料:报名单位请于**日下午17:30前(周末除外)将加盖公章的申请函、报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以往相关审计工作业绩、相关声明函等资料打包,以第三方机构名称命名, (略) 龙华区城西路82号龙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7楼医保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小黄,联系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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