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用地测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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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用地测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 (略) (采购人)委托,拟对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用地测绘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KS采2024(52)号

2.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用地测绘服务项目。

3.采购人: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放线60元/亩、分组120元/亩。

资金来源: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第六章内容)

本项目共一个包: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用地测绘服务项目。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采购与招标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7.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竞标截至当日,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视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自**日至**日的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 叙州区南岸戎州路东段 (略) 2单元11楼2号获取。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其中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提供原件以备查验,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提供证件材料须在有效期内;单位介绍信留加盖鲜章的原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07 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5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叙州区南岸戎州路东段 (略) 2单元9楼1号]本项目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53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通讯地址: (略) 叙州区南岸戎州路东段 (略) 2单元11楼2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


招标公告

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 (略) (采购人)委托,拟对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用地测绘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KS采2024(52)号

2.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用地测绘服务项目。

3.采购人: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放线60元/亩、分组120元/亩。

资金来源: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第六章内容)

本项目共一个包: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用地测绘服务项目。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采购与招标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7.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竞标截至当日,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视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自**日至**日的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 叙州区南岸戎州路东段 (略) 2单元11楼2号获取。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其中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提供原件以备查验,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提供证件材料须在有效期内;单位介绍信留加盖鲜章的原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07 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5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叙州区南岸戎州路东段 (略) 2单元9楼1号]本项目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53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通讯地址: (略) 叙州区南岸戎州路东段 (略) 2单元11楼2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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