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电视剧采购三次公告
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电视剧采购三次公告
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电视剧采购(三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广播电视中心因节目播出需要,现拟购置一批电视剧,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潜在供应商在 (略) 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7月26 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广播电视中心电视剧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最高限价:每集最高单价为人民币*佰元整(100元/集);报价若高于最高单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采购需求:
1、授权播出范围: (略) 广播电视中心所属电视频道在莆田区域范围内地面播映。
2、授权播出期限:1年。
3、授权权利:非独家电视播映权(不上星和不在 (略) 络传播)。
4、采购内容:优秀电视剧20部(含)以上,不低于1000集,不高于1050集。
5、格式要求:MXF格式;分辨率:1080i;码率:30Mbps;音频码率:1536 kb/s;音频采样率:48KHz。
6、供片方式:供应商提供硬盘。
7、供应商承诺所投节目应是拥有符合中国大*地区《著作权法》要求的、可以在采购人播出渠道播出的视听类节目,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片源符合中国大*地区《著作权法》要求;
(2)片源选片比例1:4;
(3)片源内容符合相关主管单位的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片源为取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十年内的新剧。
注: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 7 月22 日 至 2024年7 月25 日
地点:供应商应通过 (略) 获取询价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 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荔城区拱辰街 (略) 96号
六、响应材料:
1.供应商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经营项目的资质证书;
2.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详见附件1);
3、供应商承诺所投节目应是拥有符合中国大*地区《著作权法》要求的、可以在采购人播出渠道播出的视听类节目的承诺函;
4.供应商应提供片源选片比例承诺书;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有)、授权委托书(若有);
6.报价单(详见附件2)。
七、评定成交标准:
以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报价(不含税价)最低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一经认可,视为响应本采购公告中的全部要求。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响应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装袋密封完好加盖骑缝章,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如未密封完好的响应材料将不予接收。
2、供应商应当在询价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材料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材料密封送达询价公告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材料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3、提交响应材料的供应商应有3家及以上,经资格性审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九、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广播电视中心
地址: (略) 荔城区拱辰街 (略) 96号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方式:*
(略) 广播电视中心
2024年7月22 日
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电视剧采购(三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广播电视中心因节目播出需要,现拟购置一批电视剧,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潜在供应商在 (略) 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7月26 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广播电视中心电视剧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最高限价:每集最高单价为人民币*佰元整(100元/集);报价若高于最高单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采购需求:
1、授权播出范围: (略) 广播电视中心所属电视频道在莆田区域范围内地面播映。
2、授权播出期限:1年。
3、授权权利:非独家电视播映权(不上星和不在 (略) 络传播)。
4、采购内容:优秀电视剧20部(含)以上,不低于1000集,不高于1050集。
5、格式要求:MXF格式;分辨率:1080i;码率:30Mbps;音频码率:1536 kb/s;音频采样率:48KHz。
6、供片方式:供应商提供硬盘。
7、供应商承诺所投节目应是拥有符合中国大*地区《著作权法》要求的、可以在采购人播出渠道播出的视听类节目,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片源符合中国大*地区《著作权法》要求;
(2)片源选片比例1:4;
(3)片源内容符合相关主管单位的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片源为取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十年内的新剧。
注: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 7 月22 日 至 2024年7 月25 日
地点:供应商应通过 (略) 获取询价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 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荔城区拱辰街 (略) 96号
六、响应材料:
1.供应商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经营项目的资质证书;
2.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详见附件1);
3、供应商承诺所投节目应是拥有符合中国大*地区《著作权法》要求的、可以在采购人播出渠道播出的视听类节目的承诺函;
4.供应商应提供片源选片比例承诺书;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有)、授权委托书(若有);
6.报价单(详见附件2)。
七、评定成交标准:
以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报价(不含税价)最低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一经认可,视为响应本采购公告中的全部要求。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响应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装袋密封完好加盖骑缝章,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如未密封完好的响应材料将不予接收。
2、供应商应当在询价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材料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材料密封送达询价公告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材料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3、提交响应材料的供应商应有3家及以上,经资格性审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九、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广播电视中心
地址: (略) 荔城区拱辰街 (略) 96号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方式:*
(略) 广播电视中心
2024年7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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