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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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市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公告

(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 (略) 分行《关于做好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工作的通知》(甘教助函〔2024〕28号)文件要求, (略) 实际,现就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相关政策

一、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 (略) )、 (略) 所、党校、 (略) 、 (略) (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 (略) ( (略) );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 (略) ( (略) );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其年龄原则上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注: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要求,学生或监护人要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形,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二、贷款额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按照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对于确有需要的,可以定额办理。

三、贷款期限

剩余学制+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为5年。

四、贷款利率

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 (略) 场报价利率(LPR5Y)减60个基点。每年12月21日根据当日最新LPR5Y调整一次。

第二部分 办理时所需资料

五、现场办理资料

(一)首贷资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原件,必须是“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导出

5.户口簿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认定表》,《认定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认定表》中本人承诺内容必须亲手抄写签名。

7.现场采集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影像资料。

注:首贷办理时,贷款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一同到现场签订合同。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在校生首贷时,若借款学生《学生证》丢失,需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查验通过后留存;也可以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二)续贷资料

1.办理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原件1份(必须是“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导出打印的)。

注: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六、远程办理资料

1.受理对象:远程受理适用于往年已经获得过助学贷款的续贷学生。

2.办理续贷远程受理的借款学生通过线上实名认证后,在线完成合同办理。

3.远程续贷受理银行及认证:(1)2022年首贷的学生2024年续贷时通过平安银行APP认证;(2)2023年首贷的学生结算机构为平安银行的,通过平安银行APP认证;(3)2023年首贷的学生结算机构为交通银行的,通过交通银行APP认证;

4.实名认证失败的学生,可现场办理续贷。

5.其余学生通过支付宝认证。

第三部分 办理流程

七、首贷流程

1.学生在线申请

助学贷款办理前,贷款学生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http://**),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在线申请。

符合贷款条件且已在原就读学校预申请的首贷新生(已导入助学贷款预申请系统)可提前登录系统,进行新用户注册,在完善基本信息后,按提示进行在线申请,如实填写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下载打印一份,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符合贷款条件但未进行预申请的首贷新生及在校生,须进行预申请资格审查,要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内完善个人和共同贷款人信息,导出《申请表》和《认定表》,本人签字确认。

注一:学生在线申请时,必须真实准确填报更新所有信息,户籍地址按身份证或户口籍地址填写,家庭地址按现居住地址填写,必须填到村组门牌号。电话号码、QQ号、微信账户必须填。

注二:联系人必须填写除本人和共同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

注三: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不需要上传。

2.现场签订合同

带上所需资料在办理现场由经办人员核验贷款人信息,扫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信息无误、材料齐全后,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借款合同》。签字完成后由县级经办人与借款人再次确认金额、期限后,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加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打印合同两份,一份交由借款人保存,一份存档,合同签订后,领取受理证明一份。

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现场签字,签字过程中,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所签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一致。严禁由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外的第三人代替签字。

3.高校回执录入

完成《借款合同》签订后,携带《借款合同》及《受理证明》大学报到时及时上交,在10月10日前催促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回执,由于未及时录入回执造成贷款无法发放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八、续贷流程

1.续贷学生使用首贷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直接登录系统,修改、更新、完善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

注: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2.在“贷款申请”菜单中发起“续贷申请”,选择签订合同方式(远程签订合同\现场签订合同)。

现场办理: 选择现场办理的学生需要现场来签订合同,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到现场办理即可,流程同首贷现场流程一致。

注:签订合同时需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如学生张三办理时,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共同借款人姓名“李四(张三代签)”,严禁第三人代签;如共同借款人张三办理时,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借款学生位置签署学生姓名“李四(张三代签)”,严禁第三人代签。

远程受理:选择远程受理的学生要先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远程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成功后,在“我的贷款”查看申请进度,等到县资助中心审核成功后,会给续贷学生发送贷款办理成功与回执验证码短信,续贷学生可登*学生在线系统查看并打印电子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

注:实名认证失败的学生,可选择现场办理续贷。

3.高校回执录入

携带《借款合同》及《受理证明》大学报到时及时上交,在10月10日前催促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回执,由于未及时录入回执造成贷款无法发放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四部分 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九、办理时间

1.续贷远程申请受理时间:**日至9月30日(支持24小时线上实时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受理审核)。

2.现场办理时间:**日至9月30日,工作日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注:现场办理的学生每天早上来排队取号,按照安排的时间段进行办理。

十、现场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现场办理地点: (略) 南新街 (略) 教育局门口“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 (略) 办理中心”

2.联系电话:

国家开发银行热线电话:95593

(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33-*


(略) 教育局

**日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

请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华亭教育”“ (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众号了解相关工作详情。

(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 (略) 分行《关于做好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工作的通知》(甘教助函〔2024〕28号)文件要求, (略) 实际,现就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相关政策

一、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 (略) )、 (略) 所、党校、 (略) 、 (略) (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 (略) ( (略) );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 (略) ( (略) );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其年龄原则上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注: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要求,学生或监护人要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形,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二、贷款额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按照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对于确有需要的,可以定额办理。

三、贷款期限

剩余学制+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为5年。

四、贷款利率

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 (略) 场报价利率(LPR5Y)减60个基点。每年12月21日根据当日最新LPR5Y调整一次。

第二部分 办理时所需资料

五、现场办理资料

(一)首贷资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原件,必须是“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导出

5.户口簿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认定表》,《认定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认定表》中本人承诺内容必须亲手抄写签名。

7.现场采集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影像资料。

注:首贷办理时,贷款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一同到现场签订合同。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在校生首贷时,若借款学生《学生证》丢失,需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查验通过后留存;也可以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二)续贷资料

1.办理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原件1份(必须是“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导出打印的)。

注: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六、远程办理资料

1.受理对象:远程受理适用于往年已经获得过助学贷款的续贷学生。

2.办理续贷远程受理的借款学生通过线上实名认证后,在线完成合同办理。

3.远程续贷受理银行及认证:(1)2022年首贷的学生2024年续贷时通过平安银行APP认证;(2)2023年首贷的学生结算机构为平安银行的,通过平安银行APP认证;(3)2023年首贷的学生结算机构为交通银行的,通过交通银行APP认证;

4.实名认证失败的学生,可现场办理续贷。

5.其余学生通过支付宝认证。

第三部分 办理流程

七、首贷流程

1.学生在线申请

助学贷款办理前,贷款学生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http://**),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在线申请。

符合贷款条件且已在原就读学校预申请的首贷新生(已导入助学贷款预申请系统)可提前登录系统,进行新用户注册,在完善基本信息后,按提示进行在线申请,如实填写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下载打印一份,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符合贷款条件但未进行预申请的首贷新生及在校生,须进行预申请资格审查,要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内完善个人和共同贷款人信息,导出《申请表》和《认定表》,本人签字确认。

注一:学生在线申请时,必须真实准确填报更新所有信息,户籍地址按身份证或户口籍地址填写,家庭地址按现居住地址填写,必须填到村组门牌号。电话号码、QQ号、微信账户必须填。

注二:联系人必须填写除本人和共同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

注三: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不需要上传。

2.现场签订合同

带上所需资料在办理现场由经办人员核验贷款人信息,扫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信息无误、材料齐全后,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借款合同》。签字完成后由县级经办人与借款人再次确认金额、期限后,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加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打印合同两份,一份交由借款人保存,一份存档,合同签订后,领取受理证明一份。

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现场签字,签字过程中,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所签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一致。严禁由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外的第三人代替签字。

3.高校回执录入

完成《借款合同》签订后,携带《借款合同》及《受理证明》大学报到时及时上交,在10月10日前催促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回执,由于未及时录入回执造成贷款无法发放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八、续贷流程

1.续贷学生使用首贷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直接登录系统,修改、更新、完善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

注: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2.在“贷款申请”菜单中发起“续贷申请”,选择签订合同方式(远程签订合同\现场签订合同)。

现场办理: 选择现场办理的学生需要现场来签订合同,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到现场办理即可,流程同首贷现场流程一致。

注:签订合同时需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如学生张三办理时,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共同借款人姓名“李四(张三代签)”,严禁第三人代签;如共同借款人张三办理时,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借款学生位置签署学生姓名“李四(张三代签)”,严禁第三人代签。

远程受理:选择远程受理的学生要先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远程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成功后,在“我的贷款”查看申请进度,等到县资助中心审核成功后,会给续贷学生发送贷款办理成功与回执验证码短信,续贷学生可登*学生在线系统查看并打印电子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

注:实名认证失败的学生,可选择现场办理续贷。

3.高校回执录入

携带《借款合同》及《受理证明》大学报到时及时上交,在10月10日前催促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回执,由于未及时录入回执造成贷款无法发放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四部分 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九、办理时间

1.续贷远程申请受理时间:**日至9月30日(支持24小时线上实时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受理审核)。

2.现场办理时间:**日至9月30日,工作日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注:现场办理的学生每天早上来排队取号,按照安排的时间段进行办理。

十、现场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现场办理地点: (略) 南新街 (略) 教育局门口“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 (略) 办理中心”

2.联系电话:

国家开发银行热线电话:95593

(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33-*


(略) 教育局

**日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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