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T3航站楼旗舰母婴室及儿童乐园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机场T3航站楼旗舰母婴室及儿童乐园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T3航站楼旗舰母婴室及儿童乐园服务外包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EA* | ||
项目地址: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项目概况: | 深圳机场拟招选一家服务供应商,负责深圳机场T3航站楼内2间旗舰母婴室(国内区域东指廊、国际区域西翼廊)母婴服务,以及1间儿童乐园(国际区域西翼廊)的儿童乐园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间旗舰母婴室和儿童乐园内旅客接待、专业讲解、服务设施使用指导、母婴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保障2间旗舰母婴室及儿童乐园环境卫生、对2间旗舰母婴室耗材(婴儿用品等)及航站楼内49套洗手间母婴室智能柜物料补充等工作,以保证旗舰母婴室日常服务;以及提供儿童乐园服务。 | ||
公告名称: | 深圳机场T3航站楼旗舰母婴室及儿童乐园服务外包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1095 | ||
交货期说明: | 三年。 | ||
招标/采购范围: | 深圳机场拟招选一家服务供应商,负责深圳机场T3航站楼内2间旗舰母婴室(国内区域东指廊、国际区域西翼廊)母婴服务,以及1间儿童乐园(国际区域西翼廊)的儿童乐园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间旗舰母婴室和儿童乐园内旅客接待、专业讲解、服务设施使用指导、母婴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保障2间旗舰母婴室及儿童乐园环境卫生、对2间旗舰母婴室耗材(婴儿用品等)及航站楼内49套洗手间母婴室智能柜物料补充等工作,以保证旗舰母婴室日常服务;以及提供儿童乐园服务。 | ||
资格条件: |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近年须至少具有1个有效业绩,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合同服务时间:**日至投标截止日; 2.合同内容:涉及母婴服务/高端旅客服务/特殊旅客服务/问询服务中任一内容的; 3.年度合同金额:年度合同服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万元(含); 4.证明文件: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清晰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时间)。若合同关键页无法全部体现相关内容,须提交项目业主证明文件(须体现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业主公章)辅助证明,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三)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 ||
联系人: | 罗女士 | ||
联系电话: | * |
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T3航站楼旗舰母婴室及儿童乐园服务外包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EA* | ||
项目地址: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项目概况: | 深圳机场拟招选一家服务供应商,负责深圳机场T3航站楼内2间旗舰母婴室(国内区域东指廊、国际区域西翼廊)母婴服务,以及1间儿童乐园(国际区域西翼廊)的儿童乐园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间旗舰母婴室和儿童乐园内旅客接待、专业讲解、服务设施使用指导、母婴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保障2间旗舰母婴室及儿童乐园环境卫生、对2间旗舰母婴室耗材(婴儿用品等)及航站楼内49套洗手间母婴室智能柜物料补充等工作,以保证旗舰母婴室日常服务;以及提供儿童乐园服务。 | ||
公告名称: | 深圳机场T3航站楼旗舰母婴室及儿童乐园服务外包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1095 | ||
交货期说明: | 三年。 | ||
招标/采购范围: | 深圳机场拟招选一家服务供应商,负责深圳机场T3航站楼内2间旗舰母婴室(国内区域东指廊、国际区域西翼廊)母婴服务,以及1间儿童乐园(国际区域西翼廊)的儿童乐园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间旗舰母婴室和儿童乐园内旅客接待、专业讲解、服务设施使用指导、母婴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保障2间旗舰母婴室及儿童乐园环境卫生、对2间旗舰母婴室耗材(婴儿用品等)及航站楼内49套洗手间母婴室智能柜物料补充等工作,以保证旗舰母婴室日常服务;以及提供儿童乐园服务。 | ||
资格条件: |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近年须至少具有1个有效业绩,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合同服务时间:**日至投标截止日; 2.合同内容:涉及母婴服务/高端旅客服务/特殊旅客服务/问询服务中任一内容的; 3.年度合同金额:年度合同服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万元(含); 4.证明文件: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清晰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时间)。若合同关键页无法全部体现相关内容,须提交项目业主证明文件(须体现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业主公章)辅助证明,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三)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 ||
联系人: | 罗女士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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