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资产评估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利通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利通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10:2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略) 平台( (略)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略) 平台( (略)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硕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利通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利通区金积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纪佳慧、*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硕、* | ||
附件: | |||
附件1 | (略) 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pdf | ||
附件2 | 报名回执单.xlsx |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LB-2024-036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NXLB-2024-036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单价金额(元):*.00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00元/年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单价 金额(元/年) | 备注 |
(略) 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其他咨询服务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00元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在上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的,*方可以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5)供应商在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http://**.cn)、中国 (略) (http://**.cn);采购代理机构经办 (略) 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 (略) 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6)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供应商须提供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或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 (略) 网站查询截图)。(9)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 (略) ;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略) 平台( (略)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平台( (略)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开标室)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 (略) 公安局利通区分局 |
地 址: (略) 利通区金积大道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 称:宁夏 (略) |
地 址: (略) 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纪佳慧 |
电 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硕 |
电 话:*、* |
代理机构:宁夏 (略)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2日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在上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的,*方可以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5)供应商在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http://**.cn)、中国 (略) (http://**.cn);采购代理机构经办 (略) 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 (略) 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6)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供应商须提供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或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 (略) 网站查询截图)。(9)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 (略)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平台( (略)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平台( (略)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利通区分局
地址: (略) 利通区金积大道
联系方式:纪佳慧、*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联系方式:杨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硕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资产评估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利通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利通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10:2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略) 平台( (略)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略) 平台( (略)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硕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利通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利通区金积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纪佳慧、*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硕、* | ||
附件: | |||
附件1 | (略) 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pdf | ||
附件2 | 报名回执单.xlsx |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LB-2024-036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NXLB-2024-036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单价金额(元):*.00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00元/年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单价 金额(元/年) | 备注 |
(略) 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其他咨询服务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00元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在上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的,*方可以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5)供应商在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http://**.cn)、中国 (略) (http://**.cn);采购代理机构经办 (略) 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 (略) 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6)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供应商须提供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或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 (略) 网站查询截图)。(9)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 (略) ;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略) 平台( (略)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平台( (略)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开标室)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 (略) 公安局利通区分局 |
地 址: (略) 利通区金积大道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 称:宁夏 (略) |
地 址: (略) 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纪佳慧 |
电 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硕 |
电 话:*、* |
代理机构:宁夏 (略)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2日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在上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的,*方可以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5)供应商在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http://**.cn)、中国 (略) (http://**.cn);采购代理机构经办 (略) 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 (略) 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6)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供应商须提供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或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 (略) 网站查询截图)。(9)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 (略)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平台( (略)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平台( (略)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利通区分局
地址: (略) 利通区金积大道
联系方式:纪佳慧、*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联系方式:杨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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