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学院气质联用仪维修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城建学院气质联用仪维修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现就 (略) 气质联用仪维修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编号:SYZX-DYWX-2024-1-CZ
2.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气质联用仪维修(二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采购范围:气质联用仪(品牌:Agilent;型号:7890A_5975C)维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4)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 交货地点: (略)
(6) 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8.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提供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 提供 (略) (或中国执行 (略) )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至 2024 年 07 月 29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略) 行政楼516房间或电子邮箱;
3.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报名的,请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ttp://**,发送邮件时需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资料有误时能及时通知,经审核合格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反馈至发送邮箱。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行政楼516房间;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略) 国有资 (略) 站》和《 (略) 实验室建设 (略) 站》网上主页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375-*
地 址:河 (略) 新城区龙翔大道
现就 (略) 气质联用仪维修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编号:SYZX-DYWX-2024-1-CZ
2.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气质联用仪维修(二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采购范围:气质联用仪(品牌:Agilent;型号:7890A_5975C)维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4)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 交货地点: (略)
(6) 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8.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提供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 提供 (略) (或中国执行 (略) )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至 2024 年 07 月 29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略) 行政楼516房间或电子邮箱;
3.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报名的,请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ttp://**,发送邮件时需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资料有误时能及时通知,经审核合格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反馈至发送邮箱。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行政楼516房间;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略) 国有资 (略) 站》和《 (略) 实验室建设 (略) 站》网上主页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375-*
地 址:河 (略) 新城区龙翔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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