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间断电源及配套设备项目对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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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间断电源及配套设备项目对接公告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7.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8.具有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不间断电源及配套设备项目对接公告

基本信息:

(略) 受某单位委托,发布不间断电源及配套设备项目需求对接公告,特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本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参与需求对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不间断电源及配套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无

(四)主要指标要求:详见附件。

二、企业资格要求(仅用于需求对接,最终要求以采购阶段发售的采购文件为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

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

7.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8.具有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三、现场递交资料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日-**日(0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滨湖区科教创业园6号楼2楼 (略) 无锡分公司;

3.报名方式:

方式1:指定专人现场递交资料;

四、现场对接需递交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声明(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声明;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7.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带二维码或其他有效形式)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

8.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响应截止日期之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军内单位等无法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应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并附加盖公章的说明函等证明材料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9.提供响应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略) 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

10.提供响应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银行出具的缴费单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税收缴纳通知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

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12.参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3.供应商提供的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4.供应商提供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三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的承诺(格式自拟);

23.对接单位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备注:

1.以上对接资料按顺序提供1份。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2.需编制目录,逐页编制页码,页码与目录对应准确,页码居外侧下角,自首页起标注为“-X-”,页码字号为小四号Times New Roman;

3.装订线位置:左。胶装成册,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密封完好。封口处应当有供应商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和“需求对接前不得开封”字样;

4.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页码对应不准确以及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6.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需求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求对接公告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

六、注意事项

1.项目的最终采购方式、限价、供货周期、指标要求以采购阶段发售的采购文件为准;

2.参与采购需求对接的单位才能参加项目后续采购;

3.供应商根据本次发布的采购项目信息提出意见建议,填写(附件3: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盖章并密封后,于采购需求对接活动现场递交采购单位,现场对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所有信息的保密工作和递送渠道的完全可靠性由报名单位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提供方承担。

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执行项目部门: (略) 无锡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马乐、刘山

电  话:*、*

电子信箱:*@*ttp://**

八、询问、质疑、投诉方式

本采购需求对接活动中涉及的询问、质疑、投诉事宜,按照装备发展部《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问、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措施要求》受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询问事宜(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单位具体负责):

受理部门: (略)

联系人:马乐、刘山

联系电话:*、*

(2)质疑事宜:

受理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新建区肖峰路特一号

(3)投诉事宜: (略) 新建区肖峰路特一号

受理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新建区肖峰路特一号


附件1

企业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单位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时间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邮箱


项目编号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略) :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授权代表姓名:

电话:职务: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附件3

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模板)

(如对接多个项目,请按不同项目分别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经费预算

(万元)

供货周期

备注






供应商简要情况(资质、研制生产能力等)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设备名称

意见建议

备注



























对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略) ,滨湖区,江西, (略) ,新建区,无锡,南昌,开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7.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8.具有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不间断电源及配套设备项目对接公告

基本信息:

(略) 受某单位委托,发布不间断电源及配套设备项目需求对接公告,特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本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参与需求对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不间断电源及配套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无

(四)主要指标要求:详见附件。

二、企业资格要求(仅用于需求对接,最终要求以采购阶段发售的采购文件为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

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

7.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8.具有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三、现场递交资料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日-**日(0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滨湖区科教创业园6号楼2楼 (略) 无锡分公司;

3.报名方式:

方式1:指定专人现场递交资料;

四、现场对接需递交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声明(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声明;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7.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带二维码或其他有效形式)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

8.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响应截止日期之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军内单位等无法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应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并附加盖公章的说明函等证明材料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9.提供响应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略) 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

10.提供响应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银行出具的缴费单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税收缴纳通知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

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12.参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3.供应商提供的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4.供应商提供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三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的承诺(格式自拟);

23.对接单位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备注:

1.以上对接资料按顺序提供1份。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2.需编制目录,逐页编制页码,页码与目录对应准确,页码居外侧下角,自首页起标注为“-X-”,页码字号为小四号Times New Roman;

3.装订线位置:左。胶装成册,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密封完好。封口处应当有供应商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和“需求对接前不得开封”字样;

4.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页码对应不准确以及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6.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需求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求对接公告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

六、注意事项

1.项目的最终采购方式、限价、供货周期、指标要求以采购阶段发售的采购文件为准;

2.参与采购需求对接的单位才能参加项目后续采购;

3.供应商根据本次发布的采购项目信息提出意见建议,填写(附件3: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盖章并密封后,于采购需求对接活动现场递交采购单位,现场对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所有信息的保密工作和递送渠道的完全可靠性由报名单位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提供方承担。

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执行项目部门: (略) 无锡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马乐、刘山

电  话:*、*

电子信箱:*@*ttp://**

八、询问、质疑、投诉方式

本采购需求对接活动中涉及的询问、质疑、投诉事宜,按照装备发展部《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问、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措施要求》受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询问事宜(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单位具体负责):

受理部门: (略)

联系人:马乐、刘山

联系电话:*、*

(2)质疑事宜:

受理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新建区肖峰路特一号

(3)投诉事宜: (略) 新建区肖峰路特一号

受理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新建区肖峰路特一号


附件1

企业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单位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时间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邮箱


项目编号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略) :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授权代表姓名:

电话:职务: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附件3

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模板)

(如对接多个项目,请按不同项目分别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经费预算

(万元)

供货周期

备注






供应商简要情况(资质、研制生产能力等)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设备名称

意见建议

备注



























对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略) ,滨湖区,江西, (略) ,新建区,无锡,南昌,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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