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关爱阵地建设工程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泰兴市关爱阵地建设工程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关爱阵地建设工程 JSZC-*-TZZN-C2024-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12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TZZN-C2024-0005
项目名称: (略) 关爱阵地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需求:
(略) 关爱阵地建设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天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供应商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 (略) 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打开“微信”主界面,点击“发现”一栏中“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主界面中,点击“其他应用”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中输入项目负责人信息即可查询。
注:此项①、②情形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7.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当月或上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 (略) 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并提供退休证明。
时间:
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 (略)
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发送到指定邮箱(*@*q.com)即可,无需送达现场。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1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62号)三楼第四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2024-08-1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62号)三楼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委政法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略) 118号
联系人:吕新泽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金融中心2号楼621
联系人:朱宁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宁
电话:*
项目概况 (略) 关爱阵地建设工程 JSZC-*-TZZN-C2024-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12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TZZN-C2024-0005
项目名称: (略) 关爱阵地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需求:
(略) 关爱阵地建设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天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供应商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 (略) 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打开“微信”主界面,点击“发现”一栏中“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主界面中,点击“其他应用”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中输入项目负责人信息即可查询。
注:此项①、②情形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7.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当月或上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 (略) 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并提供退休证明。
时间:
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 (略)
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发送到指定邮箱(*@*q.com)即可,无需送达现场。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1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62号)三楼第四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2024-08-1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62号)三楼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委政法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略) 118号
联系人:吕新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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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金融中心2号楼621
联系人:朱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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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宁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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