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未来科技城现代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次干路四、支路B、支路C道路工程、供热供冷设施工程、创业基地及蓝白领公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次干路四、支路B、支路C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京津冀协同发展未来科技城现代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略) 四、支路
B、 (略) 工程、供热(供冷)设施工程、创业基地及蓝白领公寓工程水土保
持方案编 (略) 四、支路B、 (略) 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招标编号:FYQY-2024-07-44)
项目所在地区: (略) ,县,宁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京津冀协同发展未来科技城现代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略) 四、支路B、
(略) 工程、供热(供冷)设施工程、创业基地及蓝白领公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次
干路四、支路B、 (略) 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元,招标人为天津未来科 (略) ,本项目己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各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作,随主体施工进度,按要求进行现场监测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年报、总
结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京津协同发展未米科技城现代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略) 四、支路B
(略) 工程、供热(供冷)设施工程、创业基地及蓝白领公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次
干路四、支路B、 (略) 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京津冀协同发展未米科技城现代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略) 四、支路B、
(略) 工程、供热(供冷)设施工程、创业基地及蓝白领公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次
干路四、支路B、 (略) 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顺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
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
公章。B.开标前半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
可: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成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
督、警示和惩成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查询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5、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人参加投
标应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由
社保部门开具的 (略) 站打印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徽费证明,参保月份至少包含
2024年4月-2024年6月中任意一个月):
本项目不允诈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酬本、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前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天津 (略) )现场获取文
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各投标资格。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09时30分
递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天津 (略) )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2日09时30分
开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天津 (略) )
七、其他
1、服务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具体情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补充说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以通知为准,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未来科 (略)
地址: (略) 宁河区
联系人:韩工
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地址: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联系人:王浩然、景晓旭
电话:022-*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王浩
1)(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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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略) 工程、供热(供冷)设施工程、创业基地及蓝白领公寓工程水土保
持方案编 (略) 四、支路B、 (略) 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招标编号:FYQY-2024-07-44)
项目所在地区: (略) ,县,宁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京津冀协同发展未来科技城现代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略) 四、支路B、
(略) 工程、供热(供冷)设施工程、创业基地及蓝白领公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次
干路四、支路B、 (略) 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元,招标人为天津未来科 (略) ,本项目己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各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作,随主体施工进度,按要求进行现场监测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年报、总
结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京津协同发展未米科技城现代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略) 四、支路B
(略) 工程、供热(供冷)设施工程、创业基地及蓝白领公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次
干路四、支路B、 (略) 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京津冀协同发展未米科技城现代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略) 四、支路B、
(略) 工程、供热(供冷)设施工程、创业基地及蓝白领公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次
干路四、支路B、 (略) 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顺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
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
公章。B.开标前半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
可: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成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
督、警示和惩成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查询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5、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人参加投
标应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由
社保部门开具的 (略) 站打印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徽费证明,参保月份至少包含
2024年4月-2024年6月中任意一个月):
本项目不允诈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酬本、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前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天津 (略) )现场获取文
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各投标资格。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09时30分
递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天津 (略) )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2日09时30分
开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天津 (略) )
七、其他
1、服务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具体情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补充说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以通知为准,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未来科 (略)
地址: (略) 宁河区
联系人:韩工
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地址: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联系人:王浩然、景晓旭
电话:022-*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王浩
1)(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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