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市场监管局移交的两处产权房屋价值评估购买服务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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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市场监管局移交的两处产权房屋价值评估购买服务的计划

根据《市场监管总 (略) 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 (略) 呈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服 (略) 场监管局移交的两处产权房屋开展价值评估工作。

一、项目名称:区市场监管局移交的两处产权房屋价值评估,目录代码:E1004,目录名称:政府因资产转让、拍卖和税费征缴而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

二、购买主体及单位性质: (略) 呈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三、预算资金:2万元(最高限价)。

实际费率按照《 (略) 财政局委托社会专业机构业务的暂行付费标准》(昆财评〔2015〕115 号)标准中“财务收支核查付费”的规定及供应商下浮比例计算。

响应商结合自身条件及实力填报下浮比例。报价以“下浮 % ”进行报价,“ ”上填报数值且须≥0,否则无效。

四、主要内容

(略) 呈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业务需要, (略) 场监督管理局移交区国资局两处产权用房价值,相关情况如下:面积为合计1060.32平方米,资产原值6,081,201.94元,房屋属性均为写字楼。

五、项目目标要求

(一)服务 (略) 呈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开展评估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单位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六、承接标准

(一)具备房屋价值评估工作所必须的人员力量、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完备,具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保密管理、业务培训等管理制度;

(三)具备良好信誉,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购买方式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九、递交资料

凡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请于**日15:00前,将响应资料盖公章密封 (略) 呈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呈贡区惠景园D7栋办公楼1420室)。

响应资料要求:一份资料(双面打印)内含分包报价、服务方案、服务质量及时限承诺、拟派人员及人员承诺、类似业绩等。

(联系电话: *)

根据《市场监管总 (略) 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 (略) 呈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服 (略) 场监管局移交的两处产权房屋开展价值评估工作。

一、项目名称:区市场监管局移交的两处产权房屋价值评估,目录代码:E1004,目录名称:政府因资产转让、拍卖和税费征缴而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

二、购买主体及单位性质: (略) 呈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三、预算资金:2万元(最高限价)。

实际费率按照《 (略) 财政局委托社会专业机构业务的暂行付费标准》(昆财评〔2015〕115 号)标准中“财务收支核查付费”的规定及供应商下浮比例计算。

响应商结合自身条件及实力填报下浮比例。报价以“下浮 % ”进行报价,“ ”上填报数值且须≥0,否则无效。

四、主要内容

(略) 呈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业务需要, (略) 场监督管理局移交区国资局两处产权用房价值,相关情况如下:面积为合计1060.32平方米,资产原值6,081,201.94元,房屋属性均为写字楼。

五、项目目标要求

(一)服务 (略) 呈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开展评估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单位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六、承接标准

(一)具备房屋价值评估工作所必须的人员力量、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完备,具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保密管理、业务培训等管理制度;

(三)具备良好信誉,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购买方式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九、递交资料

凡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请于**日15:00前,将响应资料盖公章密封 (略) 呈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呈贡区惠景园D7栋办公楼1420室)。

响应资料要求:一份资料(双面打印)内含分包报价、服务方案、服务质量及时限承诺、拟派人员及人员承诺、类似业绩等。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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