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数字化自由曲面智能制造平台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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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数字化自由曲面智能制造平台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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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略) 数字化自由曲面智能制造平台 JSZC-*-NJJC-G2024-009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NJJC-G2024-0091

项目名称: (略) 数字化自由曲面智能制造平台

预算金额:200.*万元(采购包1:179.*万元;采购包2:2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分包一:17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分包最高限价或组成产品单价报价上限(其中眼镜片自由曲面粗磨机单项限价:125万元,眼镜片自由曲面抛光机单项限价: 54万元,)为无效标。

分包二:2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分包最高限价或组成产品单价报价上限(其中车房管理软件单项限价:13万元,合金上盘机单项限价:8万元,)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序号 分包划分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万元) 交货验收时间 合同履行期 是否接受进口
1 分包一 基于行业特色与专业实践教学要求,采购眼镜片自由曲面粗磨机、抛光机 17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分包最高限价或组成产品单价报价上限(其中眼镜片自由曲面粗磨机单项限价:125万元,眼镜片自由曲面抛光机单项限价: 54万元,)为无效标 接采购人通知后≤180个日历天;进口设备验收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国产设备验收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合同生效后到质保期结束
2 分包二 基于行业特色与专业实践教学要求,采购上盘机、三个车房系统的核心设备及支撑软件 2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分包最高限价或组成产品单价报价上限(其中车房管理软件单项限价:13万元,合金上盘机单项限价:8万元,)为无效标 接采购人通知后≤180个日历天 合同生效后到质保期结束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后到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1.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涉及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只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包一: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单位须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及技术支持/服务中心证明(相关资料可追溯)。

分包二: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分包一、分包所属行业为:工业。分包一核心产品:眼镜片自由曲面粗磨机;分包二核心产品:车房管理软件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明确所投分包)、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点: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高区3号电梯厅进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 公告发布媒介:江苏政府采购网。

4.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 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一个分包或多个分包,如同时参与多个分包,投标文件应按分包分别制作并单独装订,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同时对分包一、二进行开标,并按分包一、二顺序进行评标,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6.投标文件份数:每分包一式*份,正本份数:*份,副本份数:*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

联系人姓名:贾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江城 (略)

单位地址: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人:曹雪(南京江城)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雪(南京江城)

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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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略) 数字化自由曲面智能制造平台 JSZC-*-NJJC-G2024-009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NJJC-G2024-0091

项目名称: (略) 数字化自由曲面智能制造平台

预算金额:200.*万元(采购包1:179.*万元;采购包2:2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分包一:17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分包最高限价或组成产品单价报价上限(其中眼镜片自由曲面粗磨机单项限价:125万元,眼镜片自由曲面抛光机单项限价: 54万元,)为无效标。

分包二:2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分包最高限价或组成产品单价报价上限(其中车房管理软件单项限价:13万元,合金上盘机单项限价:8万元,)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序号 分包划分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万元) 交货验收时间 合同履行期 是否接受进口
1 分包一 基于行业特色与专业实践教学要求,采购眼镜片自由曲面粗磨机、抛光机 17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分包最高限价或组成产品单价报价上限(其中眼镜片自由曲面粗磨机单项限价:125万元,眼镜片自由曲面抛光机单项限价: 54万元,)为无效标 接采购人通知后≤180个日历天;进口设备验收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国产设备验收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合同生效后到质保期结束
2 分包二 基于行业特色与专业实践教学要求,采购上盘机、三个车房系统的核心设备及支撑软件 2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分包最高限价或组成产品单价报价上限(其中车房管理软件单项限价:13万元,合金上盘机单项限价:8万元,)为无效标 接采购人通知后≤180个日历天 合同生效后到质保期结束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后到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1.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涉及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只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包一: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单位须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及技术支持/服务中心证明(相关资料可追溯)。

分包二: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分包一、分包所属行业为:工业。分包一核心产品:眼镜片自由曲面粗磨机;分包二核心产品:车房管理软件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明确所投分包)、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点: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高区3号电梯厅进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 公告发布媒介:江苏政府采购网。

4.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 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一个分包或多个分包,如同时参与多个分包,投标文件应按分包分别制作并单独装订,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同时对分包一、二进行开标,并按分包一、二顺序进行评标,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6.投标文件份数:每分包一式*份,正本份数:*份,副本份数:*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

联系人姓名:贾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江城 (略)

单位地址: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人:曹雪(南京江城)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雪(南京江城)

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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