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 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ZH-*
项目名称: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应急指挥车 | 1.00 | *.00 | 辆 | 工业 | 否 |
简要技术需求:环保标准国VI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事项履约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方式:投标人可直接到福州 (略) 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 (略) 电子信箱(*@*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与质疑。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缴交报名费、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州 (略)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王庄支行 |
银行账号:7341 1101 8260 0109 137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上藤路47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
联系方式:付玉、刘敏、郑丹、王展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玉、刘敏、郑丹、王展
电 话: 0591-*
(略) (略)
**日
项目概况
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 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ZH-*
项目名称: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应急指挥车 | 1.00 | *.00 | 辆 | 工业 | 否 |
简要技术需求:环保标准国VI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事项履约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方式:投标人可直接到福州 (略) 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 (略) 电子信箱(*@*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与质疑。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缴交报名费、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州 (略)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王庄支行 |
银行账号:7341 1101 8260 0109 137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上藤路47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
联系方式:付玉、刘敏、郑丹、王展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玉、刘敏、郑丹、王展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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