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2024年度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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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2024年度天然

1.招标条件

(略) (略) 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2024年度天然气第一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 (略) (略) 鹤岗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略) 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2024年度天然气第一批次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 (略) (略) 交界处,地处平原微丘区,本标段起点位于鹤伊高速K2+300处,终点位于鹤伊高速K22+000处。起讫桩号为K2+300-K22+000,全长19.7km 。

2.3招标内容: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总价限价(元)

备注

天然气

/

立方米

*

3.5

8,400,000.00


最高投标限价: 8,400,000.00 元

注: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数量进行计量和结算,供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天然气采购、运输、装卸及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2.5交货期:**日至项目施工期结束(具体时间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2.6交货地点: (略) (*方指定地点)

2.7交货方式:投标人负责组织运输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规范合格标准

2.9验收标准:天然气保证3.5-4kg的压力;减压撬与燃烧器最小距离不低于10m,连接管保证最低直径31.4cm,产品到达现场后,采购人对到货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采购方对产品进行数量核对,即按实际数量与产品质量进行核对。验收合格的由采购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以达到验收合格为止。

2.10最高投标限价:8,4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佰**万元整)

2.11标段划分:不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

3.2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3近三年(**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00时00分至**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在网站首页的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下载《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全流程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进行本项目招标的相关操作;

4.4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5.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日07时30分;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网银或电汇。

注:(1)潜在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投标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8时30分;

投标人应在采购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工具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日08时30分;

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鹤岗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兴安区红旗镇兴安制梁场八达路桥A1工区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殷女士

电 话:*

监督部门: (略) (略) 效能管理事业部

地 址: (略) (略) 香坊区哈五路六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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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略) (略) 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2024年度天然气第一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 (略) (略) 鹤岗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略) 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2024年度天然气第一批次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 (略) (略) 交界处,地处平原微丘区,本标段起点位于鹤伊高速K2+300处,终点位于鹤伊高速K22+000处。起讫桩号为K2+300-K22+000,全长19.7km 。

2.3招标内容: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总价限价(元)

备注

天然气

/

立方米

*

3.5

8,400,000.00


最高投标限价: 8,400,000.00 元

注: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数量进行计量和结算,供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天然气采购、运输、装卸及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2.5交货期:**日至项目施工期结束(具体时间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2.6交货地点: (略) (*方指定地点)

2.7交货方式:投标人负责组织运输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规范合格标准

2.9验收标准:天然气保证3.5-4kg的压力;减压撬与燃烧器最小距离不低于10m,连接管保证最低直径31.4cm,产品到达现场后,采购人对到货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采购方对产品进行数量核对,即按实际数量与产品质量进行核对。验收合格的由采购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以达到验收合格为止。

2.10最高投标限价:8,4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佰**万元整)

2.11标段划分:不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

3.2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3近三年(**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00时00分至**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在网站首页的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下载《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全流程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进行本项目招标的相关操作;

4.4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5.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日07时30分;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网银或电汇。

注:(1)潜在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投标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8时30分;

投标人应在采购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工具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日08时30分;

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鹤岗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兴安区红旗镇兴安制梁场八达路桥A1工区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殷女士

电 话:*

监督部门: (略) (略) 效能管理事业部

地 址: (略) (略) 香坊区哈五路六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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