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待所保护修缮工程标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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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待所保护修缮工程标段一

[ (略) ][公开招标][施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待所保护修缮工程标段一[已发公告]

【&nbsp信息时间:2024/07/23 15:45:29&nbsp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待所保护修缮工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待所保护修缮工程标段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待所保护修缮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藏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藏工管经投资〔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管委会)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待所

(2)招标内容:混泥土地面维修2700平方米,散水修复980平方米:墙体修复240平方米:墙面恢复10845平方米,更换双扇门4扇,单扇门104扇,窗户100扇,室内吊顶修复1089平方米,廊道修复186平方米,屋面修复172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为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
标段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待所保护修缮工程标段一
发包内容:混泥土地面维修2700平方米,散水修复980平方米:墙体修复240平方米:墙面恢复10845平方米,更换双扇门4扇,单扇门104扇,窗户100扇,室内吊顶修复1089平方米,廊道修复186平方米,屋面修复172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为准
计划工期:210.0天
合同估算价:565.9395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维修保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备近五年来相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记录三者齐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培训证),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附单位交纳的近一年内社会保险证明。

3.2 投标人 (略) 文物局核发的资质备案的备案证书。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截图),并提供单位三年内健全的财务审计报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办事指南栏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日00:00时至**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开标室二(可容纳48人)(地址: (略) 泰山中路21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管委会)办公室

接收异议联系人:王智武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9-*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管委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 (略)

地 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 (略)

地 址: (略) 城北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宁张路111号1号楼1151室

联系人:王智武

联系人:焦先生

电 话:0979-*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

姜为华 签于 2024/07/23 10:28:37

[ (略) ][公开招标][施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待所保护修缮工程标段一[已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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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待所保护修缮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藏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藏工管经投资〔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管委会)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待所

(2)招标内容:混泥土地面维修2700平方米,散水修复980平方米:墙体修复240平方米:墙面恢复10845平方米,更换双扇门4扇,单扇门104扇,窗户100扇,室内吊顶修复1089平方米,廊道修复186平方米,屋面修复172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为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
标段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待所保护修缮工程标段一
发包内容:混泥土地面维修2700平方米,散水修复980平方米:墙体修复240平方米:墙面恢复10845平方米,更换双扇门4扇,单扇门104扇,窗户100扇,室内吊顶修复1089平方米,廊道修复186平方米,屋面修复172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为准
计划工期:210.0天
合同估算价:565.9395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维修保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备近五年来相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记录三者齐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培训证),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附单位交纳的近一年内社会保险证明。

3.2 投标人 (略) 文物局核发的资质备案的备案证书。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截图),并提供单位三年内健全的财务审计报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办事指南栏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日00:00时至**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开标室二(可容纳48人)(地址: (略) 泰山中路21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管委会)办公室

接收异议联系人:王智武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9-*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管委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 (略)

地 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 (略)

地 址: (略) 城北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宁张路111号1号楼1151室

联系人:王智武

联系人:焦先生

电 话:0979-*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

姜为华 签于 2024/07/23 10: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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