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龙门乡川区达溪河枣子川段跨河通行桥建设项目拟使用草地公示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龙门乡川区达溪河枣子川段跨河通行桥建设项目拟使用草地公示
龙门乡人民政府向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关于龙门乡川区(达溪河枣子川段)跨河通行桥建设项目永久使用草地的申请。由于申请相关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现将申请单位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龙门乡川区(达溪河枣子川段)跨河通行桥建设项目是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龙门乡人民政府负责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灵台县龙门乡枣子川村,用地总规模0.059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x16米预应力砼(后张)简支空心板桥一座,起点位于达溪河北面与现有村道相连,由北向南,跨达溪河,终点位于枣子川村达溪河南面 (略) 相连,桥梁全长37.022米,桥面宽7米,项目总投资172.*元。项目建成后可使 (略) 网更完善,通行能力和行车舒适度得到较大改善,可有效解决枣子川村及高家山村村民出行难、农产品运输难的突出问题,带动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该项目拟永久使用草地类型(“国土三调”数据)为其他草地,面积0.0191公顷(折合0.2861亩),草原类型全部为温性草丛,属天然草原,非基本草原,草地权属为国有,未承包到户。
拟永久使用草地单位:龙门乡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法人:周方明
建设项目名称:龙门乡川区(达溪河枣子川段)跨河通行桥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单位: 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门乡川区跨河通行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发改字〔2024〕87号)
项目申请单位: 龙门乡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地点:灵台县龙门乡枣子村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申请单位所征占用草地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具体意见,电话0933-*。在此期间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草地手续。
特此公示。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7日
龙门乡人民政府向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关于龙门乡川区(达溪河枣子川段)跨河通行桥建设项目永久使用草地的申请。由于申请相关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现将申请单位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龙门乡川区(达溪河枣子川段)跨河通行桥建设项目是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龙门乡人民政府负责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灵台县龙门乡枣子川村,用地总规模0.059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x16米预应力砼(后张)简支空心板桥一座,起点位于达溪河北面与现有村道相连,由北向南,跨达溪河,终点位于枣子川村达溪河南面 (略) 相连,桥梁全长37.022米,桥面宽7米,项目总投资172.*元。项目建成后可使 (略) 网更完善,通行能力和行车舒适度得到较大改善,可有效解决枣子川村及高家山村村民出行难、农产品运输难的突出问题,带动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该项目拟永久使用草地类型(“国土三调”数据)为其他草地,面积0.0191公顷(折合0.2861亩),草原类型全部为温性草丛,属天然草原,非基本草原,草地权属为国有,未承包到户。
拟永久使用草地单位:龙门乡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法人:周方明
建设项目名称:龙门乡川区(达溪河枣子川段)跨河通行桥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单位: 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门乡川区跨河通行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发改字〔2024〕87号)
项目申请单位: 龙门乡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地点:灵台县龙门乡枣子村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申请单位所征占用草地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具体意见,电话0933-*。在此期间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草地手续。
特此公示。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