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化工集 (略)
废玻璃钢管道处置公告
河南能源化工集 (略) 公用工程分厂现有一批废玻璃钢管道,经公司领导批准,已具备竞价销售条件,现将该项目在“中原云商”上进行公开竞价销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南能源化工集 (略) 废玻璃钢管道处置项目。
二、竞价销售内容、交货期
2.1 竞价销售内容:本项目为河南能源化工集 (略) 废玻璃钢管道处置。本项目所处置物资中标方自提,运费中标方承担,废玻璃钢管道明细如下:
序号 名 称 材质 单位 数量(约) 备注
1 废玻璃钢管道 已现场实物为准 吨 10 实际数量以供方榜单为准.
注:此次让售标的物作为非合格品,实际数量以现场过磅为准,让售方对标的物不做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且售出后由中标方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损失,让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2物资所在地点: (略) 山 (略) 河南能源化工集 (略)
2.3中标后三日内签订合同。
2.4中标单位负责办理危废转移联单,费用自理。
2.5工期要求:接业务人员通知及时提货。
三、报名资格要求
3.1 报名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才 (略) 上报名资格审核, (略) 上报价:
(1) (略) 注册用户。
(2)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元。
(4)鉴于新环保法出台后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监管力度的加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危废代码900-041-49)。
(5)投标单位需缴纳*仟元投标保证金。
3.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 (略) 同一法 (略) (略) 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竞价让售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销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四、报名、样品查看及报价时间、报名需递交的材料、投标保证金
4.1网上报名及样品查看截至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
4.2网上报价截至时间:2024年7月29日9:30。(延时1分钟)
4.3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通过邮件和邮寄方式递交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红章(公章)(三证合一)。
(2)保证金电汇交款收据、电汇回执单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红章(公章)。
4.4投标单位需缴纳2000元投标保证金, (略) 银、电汇缴纳,否则将无法报价;未中标者书面提出退回保证金申请后90天内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根据签订的合同,不足部分及时补齐;
公司账户信息如下:河南能源化工集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鹤壁众金支行
账号:4100 1501 4180 5020 2747
注:在我公司账户上尚有足额余款,或参与之前招标时缴纳过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且尚未退还者,可不必缴纳此次投标保证金。
4.5保证金缴纳、退还地点及联系方式:
(略) 山城区河南能源化工集 (略) 办公室二楼财务部;
五、其它说明
5. (略) 上报名截至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整之后报名(以网上报名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准)的单位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无法参与报价,请投标单位 (略) 上报名!!!
5.2竞标方应在“中原云商”上报价。
5.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签订合同。
5.4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3)中标人未按处置公告提交履约保证金。
5.5此次投标是对废玻璃钢管道的标的物进行报价(单位为元/吨);中标后以每吨废玻璃钢管道的价格同中标方签订合同。
5.6最终解释权归南能源化工集 (略) 所有。
联系方式:李经理 *
河南能源化工集 (略)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