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兴安路农哈路一农靠路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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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兴安路农哈路一农靠路工程总承包

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兴安路(农哈路一农靠路)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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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兴安路(农哈路一农靠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FJSZ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详见农发改审批字[2024]83号文件《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农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安路(农哈路一农靠路)工程总承包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兴安路(农哈路一农靠路)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兴安路(农哈路一农靠路)管线工程,兴安路设计雨水管线长度2103.95米,新建流槽井47座、沉泥井12座,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表。

2.4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北部城区内。

2.5计划工期:**日至**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 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 (略) 、自治区、 (略) 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或组成联合体。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 (略) 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 (略) (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近三年(**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具有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 (略)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 (略)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近年(**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分工,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先CA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日至**日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2数字证书(CA锁,含电子签章)全省互用,已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锁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7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5.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上发布;

5.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 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9时30分;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10开标室。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4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 (略) 、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 (略) 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农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二楼

联 系 人:田聪

电 话:0431-*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解放大路46号七十年代家园1[幢]1506A号房

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3.监督部门: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

4. (略) 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26.com

地址: (略) 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5. (略) 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63.com

地址: (略) 政务中心(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6.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地址:农安县宝安路建设大厦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兴安路(农哈路一农靠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FJSZ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详见农发改审批字[2024]83号文件《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农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安路(农哈路一农靠路)工程总承包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兴安路(农哈路一农靠路)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兴安路(农哈路一农靠路)管线工程,兴安路设计雨水管线长度2103.95米,新建流槽井47座、沉泥井12座,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表。

2.4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北部城区内。

2.5计划工期:**日至**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 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 (略) 、自治区、 (略) 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或组成联合体。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 (略) 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 (略) (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近三年(**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具有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 (略)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 (略)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近年(**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分工,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先CA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日至**日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2数字证书(CA锁,含电子签章)全省互用,已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锁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7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5.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上发布;

5.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 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9时30分;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10开标室。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4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 (略) 、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 (略) 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农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二楼

联 系 人:田聪

电 话:0431-*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解放大路46号七十年代家园1[幢]1506A号房

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3.监督部门: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

4. (略) 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26.com

地址: (略) 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5. (略) 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63.com

地址: (略) 政务中心(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6.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地址:农安县宝安路建设大厦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兴安路(农哈路一农靠路)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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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兴安路(农哈路一农靠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FJSZ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详见农发改审批字[2024]83号文件《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农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安路(农哈路一农靠路)工程总承包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兴安路(农哈路一农靠路)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兴安路(农哈路一农靠路)管线工程,兴安路设计雨水管线长度2103.95米,新建流槽井47座、沉泥井12座,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表。

2.4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北部城区内。

2.5计划工期:**日至**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 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 (略) 、自治区、 (略) 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或组成联合体。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 (略) 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 (略) (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近三年(**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具有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 (略)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 (略)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近年(**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分工,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先CA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日至**日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2数字证书(CA锁,含电子签章)全省互用,已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锁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7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5.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上发布;

5.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 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9时30分;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10开标室。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4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 (略) 、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 (略) 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农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二楼

联 系 人:田聪

电 话:0431-*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解放大路46号七十年代家园1[幢]1506A号房

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3.监督部门: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

4. (略) 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26.com

地址: (略) 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5. (略) 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63.com

地址: (略) 政务中心(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6.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地址:农安县宝安路建设大厦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兴安路(农哈路一农靠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FJSZ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详见农发改审批字[2024]83号文件《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农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安路(农哈路一农靠路)工程总承包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兴安路(农哈路一农靠路)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兴安路(农哈路一农靠路)管线工程,兴安路设计雨水管线长度2103.95米,新建流槽井47座、沉泥井12座,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表。

2.4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北部城区内。

2.5计划工期:**日至**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 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 (略) 、自治区、 (略) 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或组成联合体。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 (略) 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 (略) (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近三年(**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具有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 (略)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 (略)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近年(**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分工,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先CA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日至**日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2数字证书(CA锁,含电子签章)全省互用,已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锁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7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5.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上发布;

5.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 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9时30分;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10开标室。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4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 (略) 、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 (略) 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农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二楼

联 系 人:田聪

电 话:0431-*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解放大路46号七十年代家园1[幢]1506A号房

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3.监督部门: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

4. (略) 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26.com

地址: (略) 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5. (略) 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63.com

地址: (略) 政务中心(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6.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地址:农安县宝安路建设大厦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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