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宜良县城市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宜良县城市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 17:5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1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略) 西城时代A座21楼云南 (略) -开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3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座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宜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天平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五华区西城时代商业广场A座2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定稿-垃圾运输(二次).doc |
项目概况 (略) 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14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YNTP-0064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360
最高限价(万元):360
采购需求: (略) 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二次)内容包括负责将生活垃圾规范运输至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3年(2024年至2027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略)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1) (略) 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6%、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投标供应商取得相关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
时间:2024-07-23 18:00至2024-07-30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_app_=zcy.sys,CA申 (略) 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2024-08-1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西城时代A座21楼云南 (略) -开评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保证金缴纳: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2、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 (略) (http://**)、 (略) 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3、本项目采用“线上递交”的开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供应商到达开标会现场提交、解密文件,请投标供应 (略) 相关文件及操作手册,熟悉相关开标流程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若投标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相应操作,则视为自愿撤回其投标文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局
地址:宜 (略)
联系方式:0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天平 (略)
地址: (略) 五华区西城时代商业广场A座2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座齐
电 话:*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 17:5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1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略) 西城时代A座21楼云南 (略) -开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3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座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宜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天平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五华区西城时代商业广场A座2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定稿-垃圾运输(二次).doc |
项目概况 (略) 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14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YNTP-0064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360
最高限价(万元):360
采购需求: (略) 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二次)内容包括负责将生活垃圾规范运输至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3年(2024年至2027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略)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1) (略) 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6%、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投标供应商取得相关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
时间:2024-07-23 18:00至2024-07-30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_app_=zcy.sys,CA申 (略) 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2024-08-1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西城时代A座21楼云南 (略) -开评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保证金缴纳: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2、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 (略) (http://**)、 (略) 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3、本项目采用“线上递交”的开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供应商到达开标会现场提交、解密文件,请投标供应 (略) 相关文件及操作手册,熟悉相关开标流程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若投标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相应操作,则视为自愿撤回其投标文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局
地址:宜 (略)
联系方式:0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天平 (略)
地址: (略) 五华区西城时代商业广场A座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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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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