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勉县中心城区2024年春节氛围营造提升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勉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勉县中心城区2024年春节氛围营造提升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勉县中心城区2024年春节氛围营造提升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11号楼二单元2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YC*(CGQ)
项目名称:勉县中心城区2024年春节氛围营造提升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勉县中心城区2024年春节氛围营造提升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
合同包最高限价:1,*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市容管理服务 | 市容管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中心城区2024年春节氛围营造提升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中心城区2024年春节氛围营造提升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2)提交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3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提交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所有权证明、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或承诺;(5)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cn)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时间: 2024年01月16日 至 2024年01月2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11号楼二单元23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11号楼二单元23层会议室
时间: 2024年01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11号楼二单元23层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售后不退;
2、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入库。
名称: (略)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勉 (略)
联系方式:*
名称:亿诚 (略)
地址: (略) 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11号楼2单元23层
联系方式:0916-*
项目联系人:折红
电话:0916-*
亿诚 (略)
2024年01月15日
勉县中心城区2024年春节氛围营造提升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11号楼二单元2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YC*(CGQ)
项目名称:勉县中心城区2024年春节氛围营造提升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勉县中心城区2024年春节氛围营造提升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
合同包最高限价:1,*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市容管理服务 | 市容管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中心城区2024年春节氛围营造提升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中心城区2024年春节氛围营造提升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2)提交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3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提交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所有权证明、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或承诺;(5)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cn)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时间: 2024年01月16日 至 2024年01月2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11号楼二单元23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11号楼二单元23层会议室
时间: 2024年01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11号楼二单元23层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售后不退;
2、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入库。
名称: (略)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勉 (略)
联系方式:*
名称:亿诚 (略)
地址: (略) 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11号楼2单元23层
联系方式:0916-*
项目联系人:折红
电话:0916-*
亿诚 (略)
2024年01月15日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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