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LRZB-2024-07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
事处金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包含:金庄 8 号院、11 号院、12
号院、13 号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1 资质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 个注
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
报表))。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度 1 月份以来任意三个
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
应的证明文件)。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
自拟)。
3.1.6 具有 (略) 环卫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3.2 信誉要求
3.2.1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未处于被
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2.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执行 (略) ”
网站(http://**.cn)中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
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3.3 其他要求:
3.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略) 不
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
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河南 (略)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 (略) 交叉
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 (略) 会议室(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与航海
路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6)。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 (略) 会议室(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与航海
路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6)。
七、其他
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
州市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联仁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2.2 项目编号:HNLRZB-2024-071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项目地点: (略) 郑东新区
2.5 项目概况: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包含:金庄 8 号院、11 号院、12
号院、13 号院。
2.6 招标范围: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生活垃圾清运(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9 服务期限:3 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 个注
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
报表))。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度 1 月份以来任意三个
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
应的证明文件)。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
自拟)。
3.1.6 具有 (略) 环卫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3.2 信誉要求
3.2.1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未处于被
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2.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执行 (略) ”
网站(http://**.cn)中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
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3.3 其他要求:
3.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略) 不
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
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7 月 24 日上午 08:30 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下午 17:30(北
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河南 (略)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与航
海路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2)。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应当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
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河南 (略) 会议室(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与航海
路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6)。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郑东 (略) 111 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1-*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 (略) 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2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2024 年 7 月 2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略) 郑东 (略) 111 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 (略) 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2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LRZB-2024-07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
事处金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包含:金庄 8 号院、11 号院、12
号院、13 号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1 资质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 个注
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
报表))。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度 1 月份以来任意三个
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
应的证明文件)。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
自拟)。
3.1.6 具有 (略) 环卫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3.2 信誉要求
3.2.1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未处于被
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2.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执行 (略) ”
网站(http://**.cn)中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
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3.3 其他要求:
3.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略) 不
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
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河南 (略)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 (略) 交叉
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 (略) 会议室(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与航海
路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6)。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 (略) 会议室(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与航海
路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6)。
七、其他
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
州市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联仁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2.2 项目编号:HNLRZB-2024-071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项目地点: (略) 郑东新区
2.5 项目概况: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包含:金庄 8 号院、11 号院、12
号院、13 号院。
2.6 招标范围: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生活垃圾清运(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9 服务期限:3 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 个注
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
报表))。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度 1 月份以来任意三个
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
应的证明文件)。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
自拟)。
3.1.6 具有 (略) 环卫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3.2 信誉要求
3.2.1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未处于被
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2.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执行 (略) ”
网站(http://**.cn)中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
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3.3 其他要求:
3.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略) 不
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
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7 月 24 日上午 08:30 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下午 17:30(北
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河南 (略)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与航
海路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2)。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应当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
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河南 (略) 会议室(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与航海
路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6)。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郑东 (略) 111 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1-*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 (略) 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2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2024 年 7 月 2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郑东 (略) 街道办事处金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略) 郑东 (略) 111 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 (略) 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 B 座 212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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