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自然资告字〔202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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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自然资告字〔2020〕11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同自然资告字〔2020〕1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位于开源街南侧S1、S2地块等2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名称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投资

强度要求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备 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0-23

开源街南侧S1、S2地块

41823.89平方米(合62.73亩),其中:S1:13834.66平方米(合20.75亩);S2:27989.23平方米(合41.98亩)。

S1:商业用地;S2: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5%。

S1:≤4.5;S2:1.0-2.8

S1≤35%;S2≤20%

S1≥20%; S2≥35%

商业40年、居住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1277

2020-24

开源街北侧、柳泉南街西侧地块

5696平方米(合8.54亩)

商业设施用地(B1)

≤2.0

≤40%

≥2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537.2

2020-25

小皮巷西侧S2-2地块

5369平方米(合8.05亩)

商业用地(B13餐饮用地)

≤1.2

≤60%

≥5%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2656.5

2020-26

古城东南隅S1-1

237.21亩(合0.36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15.2

2020-26至2020-48地块统一规划组合供应

2020-27

古城东南隅S1-2

2340.14平方米(合3.51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123.2

2020-28

古城东南隅S2

534.95平方米(合0.8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256

2020-29

古城东南隅S3

620.05平方米(合0.93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297.6

2020-30

古城东南隅S4-1

75.98平方米(合0.11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35.2

2020-31

古城东南隅S4-2

692.74平方米(合1.04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332.8

2020-32

古城东南隅S5

106.2平方米(合0.16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51.2

2020-33

古城东南隅S9

476平方米(合0.71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227.2

2020-34

古城东南隅S11

2689平方米(合4.03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329.9

2020-35

古城东南隅S15

2313.29平方米(合3.47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145.1

2020-36

古城东南隅S19

1330平方米(合1.99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636.8

2020-37

古城东南隅S20

2412平方米(合3.62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158.4

2020-38

古城东南隅S21

1106.57平方米(合1.66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614.2

2020-39

古城东南隅S6

863.75平方米(合1.3亩)

居住用地

1.0

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273

2020-40

古城东南隅S7

1058.67平方米(合1.59亩)

商业用地,可兼容居住用地,用地(非建筑面积)兼容比例不大于30%

1.0

商业40年、居住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477

2020-41

古城东南隅S8

521平方米(合0.78亩)

居住用地

1.0

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63.8

2020-42

古城东南隅S12-1

850.47平方米(合1.28亩)

居住用地

1.0

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281.6

2020-43

古城东南隅S12-2

886平方米(合1.33亩)

居住用地

1.0

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292.6

2020-44

古城东南隅S13

1385.78平方米(合2.08亩)

居住用地

1.0

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457.6

2020-45

古城东南隅S14

940.48平方米(合1.41亩)

居住用地

1.0

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282

2020-46

古城东南隅S16

2208.69平方米(合3.31亩)

商业用地,可兼容居住用地,用地(非建筑面积)兼容比例不大于11%

1.0

商业40年、居住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125.4

2020-47

古城东南隅S17

1481.11平方米(合2.22亩)

商业用地,可兼容居住用地,用地(非建筑面积)兼容比例不大于32%

1.0

商业40年、居住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688.2

2020-48

古城东南隅S18

2972.35平方米(合4.46亩)

商业用地,可兼容居住用地,用地(非建筑面积)兼容比例不大于15%

1.0

商业40年、居住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605.6

注:地块的详细情况及其它规划指示详见出让文件,出让面积以实际测量定桩的面积为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2020-23、2020-26至2020-48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日,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索取出让资料(节假日照常上班)。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日17时。

    我局于**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竞买申请人。

    七、挂牌出让的时间为:**日 — **日11时止。

    地点为: (略) 政务大厅六楼会议室。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 没收20%的竞买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二)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不按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五)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六)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九、有意竞买者自行实地踏勘。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报名。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略) 政务大厅6009房间)

    联系电话:0352—* *

    开户单位: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申请报名竞买2020-23、2020-24、2020-25号地块的申请人竞买保证金汇入:

    开 户 行:中国 (略) 大同分行

    账 号:*55

    申请报名竞买2020-26至2020-48号地块的申请人竞买保证金汇入: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大同分行

    账 号:*130

    如有变更,另行公告,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可登 (略) 场网(http://**)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查询。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同自然资告字〔2020〕1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位于开源街南侧S1、S2地块等2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名称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投资

强度要求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备 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0-23

开源街南侧S1、S2地块

41823.89平方米(合62.73亩),其中:S1:13834.66平方米(合20.75亩);S2:27989.23平方米(合41.98亩)。

S1:商业用地;S2: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5%。

S1:≤4.5;S2:1.0-2.8

S1≤35%;S2≤20%

S1≥20%; S2≥35%

商业40年、居住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1277

2020-24

开源街北侧、柳泉南街西侧地块

5696平方米(合8.54亩)

商业设施用地(B1)

≤2.0

≤40%

≥2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537.2

2020-25

小皮巷西侧S2-2地块

5369平方米(合8.05亩)

商业用地(B13餐饮用地)

≤1.2

≤60%

≥5%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2656.5

2020-26

古城东南隅S1-1

237.21亩(合0.36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15.2

2020-26至2020-48地块统一规划组合供应

2020-27

古城东南隅S1-2

2340.14平方米(合3.51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123.2

2020-28

古城东南隅S2

534.95平方米(合0.8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256

2020-29

古城东南隅S3

620.05平方米(合0.93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297.6

2020-30

古城东南隅S4-1

75.98平方米(合0.11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35.2

2020-31

古城东南隅S4-2

692.74平方米(合1.04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332.8

2020-32

古城东南隅S5

106.2平方米(合0.16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51.2

2020-33

古城东南隅S9

476平方米(合0.71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227.2

2020-34

古城东南隅S11

2689平方米(合4.03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329.9

2020-35

古城东南隅S15

2313.29平方米(合3.47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145.1

2020-36

古城东南隅S19

1330平方米(合1.99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636.8

2020-37

古城东南隅S20

2412平方米(合3.62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158.4

2020-38

古城东南隅S21

1106.57平方米(合1.66亩)

商业用地

1.0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614.2

2020-39

古城东南隅S6

863.75平方米(合1.3亩)

居住用地

1.0

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273

2020-40

古城东南隅S7

1058.67平方米(合1.59亩)

商业用地,可兼容居住用地,用地(非建筑面积)兼容比例不大于30%

1.0

商业40年、居住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477

2020-41

古城东南隅S8

521平方米(合0.78亩)

居住用地

1.0

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63.8

2020-42

古城东南隅S12-1

850.47平方米(合1.28亩)

居住用地

1.0

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281.6

2020-43

古城东南隅S12-2

886平方米(合1.33亩)

居住用地

1.0

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292.6

2020-44

古城东南隅S13

1385.78平方米(合2.08亩)

居住用地

1.0

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457.6

2020-45

古城东南隅S14

940.48平方米(合1.41亩)

居住用地

1.0

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282

2020-46

古城东南隅S16

2208.69平方米(合3.31亩)

商业用地,可兼容居住用地,用地(非建筑面积)兼容比例不大于11%

1.0

商业40年、居住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125.4

2020-47

古城东南隅S17

1481.11平方米(合2.22亩)

商业用地,可兼容居住用地,用地(非建筑面积)兼容比例不大于32%

1.0

商业40年、居住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688.2

2020-48

古城东南隅S18

2972.35平方米(合4.46亩)

商业用地,可兼容居住用地,用地(非建筑面积)兼容比例不大于15%

1.0

商业40年、居住7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605.6

注:地块的详细情况及其它规划指示详见出让文件,出让面积以实际测量定桩的面积为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2020-23、2020-26至2020-48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日,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索取出让资料(节假日照常上班)。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日17时。

    我局于**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竞买申请人。

    七、挂牌出让的时间为:**日 — **日11时止。

    地点为: (略) 政务大厅六楼会议室。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 没收20%的竞买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二)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不按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五)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六)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九、有意竞买者自行实地踏勘。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报名。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略) 政务大厅6009房间)

    联系电话:0352—* *

    开户单位: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申请报名竞买2020-23、2020-24、2020-25号地块的申请人竞买保证金汇入:

    开 户 行:中国 (略) 大同分行

    账 号:*55

    申请报名竞买2020-26至2020-48号地块的申请人竞买保证金汇入: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大同分行

    账 号:*130

    如有变更,另行公告,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可登 (略) 场网(http://**)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查询。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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