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自然资告字〔202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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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自然资告字〔2020〕07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同自然资告字〔2020〕07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位于恒安街南侧、天和路西侧地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名称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投资

强度要求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0-06

恒安街南侧、天和路西侧地块

18365.92

(合27.55亩)

其中:

S1:7314.53平方米(合10.97亩);

S2:11051.39平方米(合16.58亩)

S1:商务用地;

S2:居住用地(R2),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5%;

S1:≤3.5;

S2:1.0-2.8

S1≤35%S2≤20%

S1≥20%S2≥35%

居住70年、商业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7658

注:地块的详细情况及其它规划指示详见出让文件,出让面积以实际测量定桩的面积为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日,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索取出让资料(节假日照常上班)。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日17时。

    我局于**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竞买申请人。

    七、挂牌出让的时间为:**日 — **日11时止。

    地点为: (略) 政务大厅六楼会议室。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 没收20%的竞买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二)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不按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五)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六)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九、有意竞买者自行实地踏勘。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报名。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略) 政务大厅6009房间)

    联系电话:0352—*

    开户单位: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大同分行

    账 号:*130

    如有变更,另行公告,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可登 (略) 场网(http://**)查询。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同自然资告字〔2020〕07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位于恒安街南侧、天和路西侧地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名称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投资

强度要求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0-06

恒安街南侧、天和路西侧地块

18365.92

(合27.55亩)

其中:

S1:7314.53平方米(合10.97亩);

S2:11051.39平方米(合16.58亩)

S1:商务用地;

S2:居住用地(R2),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5%;

S1:≤3.5;

S2:1.0-2.8

S1≤35%S2≤20%

S1≥20%S2≥35%

居住70年、商业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7658

注:地块的详细情况及其它规划指示详见出让文件,出让面积以实际测量定桩的面积为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日,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索取出让资料(节假日照常上班)。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日17时。

    我局于**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竞买申请人。

    七、挂牌出让的时间为:**日 — **日11时止。

    地点为: (略) 政务大厅六楼会议室。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 没收20%的竞买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二)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不按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五)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六)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九、有意竞买者自行实地踏勘。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报名。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略) 政务大厅6009房间)

    联系电话:0352—*

    开户单位: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大同分行

    账 号:*130

    如有变更,另行公告,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可登 (略) 场网(http://**)查询。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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