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奥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起诉恒运祥公司外聘律师代理案件立项谈判采购公告
临沂奥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起诉恒运祥公司外聘律师代理案件立项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临沂奥凯 (略) 关 (略) 外聘律师案件代理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临沂奥凯 (略) 关 (略) 外聘律师案件代理技术服务,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沂奥凯 (略) 诉讼案件外聘律师事务所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M*3008
2.2 项目概况:临沂奥凯 (略) 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一起租赁合同诉讼案件。
2.3 项目地点:临沂奥凯 (略) 内
2.4 采购范围:临沂奥凯 (略) 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一起租赁合同诉讼案件,包括代理案件的法律文书、一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等涉及案件的全部工作。
2.5 服务期限要求:
服务期限:代理诉讼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
服务要求:代理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一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等涉及案件的全部工作。
2.6 质量及技术要求:
按合同约定。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律师事务所)具备的执业许可证合法有效。
3.2 响应人2021年01月01日以来,在国内至少代理过1个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须提供租赁纠纷案件判决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3.3 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通过 (略) (http://**)进行电子化询比(单)采购。
4.2 有意参加询比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 (略) 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 (略) http://**→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4.3 报名时间及上传报名材料(按照附件一:报名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款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7月10日至 2024年7月12日17:30(北京时间)登录 (略) 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廉洁承诺书及加盖公章的第3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扫描件(报名材料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请各响应人务必上传本条所规定的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报名材料格式)。
4.4 报名方式:
4.4.1 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响应人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要报名的分包,点击“下一步”,选择注册时填好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写联系人,点击“确认报名”后,报名成功。
4.4.2 登录系统报名:响应人使用 (略) 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名。
4.4.3 报名通过的响应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4.5 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4.6 响应保证金:不收取。
4.7 成交服务费:不收取。
5.报价方法及截止时间
5.1 报价方法: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比 (略) 上报价。
5.2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7日00:00时(北京时间)。
5.3 谈判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1:00时(北京时间)。
5.4 报价:请报名成功的各响应人2024年7月10日18:00时(北京时间)前登* (略) 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响应人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6.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凡参与报价的响应人,视为均已响应以下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6.1 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报价,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范围及合同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
6.2 各响应人应按照 (略) 系统内询比单格式报价。
6.3 若分项报 (略) 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整体报价为无效报价。
6.4 成交标准:
6.4.1各响应人应按照要求,对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遗漏或选择性报价。
6.4.2按照总报价(不含税价)最低的报价人为该项目成交人。
7.响应人要求
1.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集团公司内部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的;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税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行为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采购定价过程中扰乱定价程序,和其他供应商违规串标的;
(4)违反廉洁承诺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6)不履行报价承诺的、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不履行合同的;
(8)其他不良行为的。
8.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各响应人作出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和合同条款的所有要求。
3.成交通知书
3.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采购单位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及时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4.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条款)
4.1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4.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录为供应商不良行为,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
5.合同履行
成交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采购人做出的价格承诺,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9.谈判地点
临沂奥凯 (略) 二楼会议室
10.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洋
电 话:*
电子邮箱:*@*q.com
地 址: (略) 郯城县李庄镇朱庄村临沂奥凯 (略)
临沂奥凯 (略)
2024年7月23日
本项目为临沂奥凯 (略) 关 (略) 外聘律师案件代理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临沂奥凯 (略) 关 (略) 外聘律师案件代理技术服务,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沂奥凯 (略) 诉讼案件外聘律师事务所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M*3008
2.2 项目概况:临沂奥凯 (略) 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一起租赁合同诉讼案件。
2.3 项目地点:临沂奥凯 (略) 内
2.4 采购范围:临沂奥凯 (略) 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一起租赁合同诉讼案件,包括代理案件的法律文书、一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等涉及案件的全部工作。
2.5 服务期限要求:
服务期限:代理诉讼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
服务要求:代理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一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等涉及案件的全部工作。
2.6 质量及技术要求:
按合同约定。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律师事务所)具备的执业许可证合法有效。
3.2 响应人2021年01月01日以来,在国内至少代理过1个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须提供租赁纠纷案件判决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3.3 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通过 (略) (http://**)进行电子化询比(单)采购。
4.2 有意参加询比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 (略) 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 (略) http://**→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4.3 报名时间及上传报名材料(按照附件一:报名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款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7月10日至 2024年7月12日17:30(北京时间)登录 (略) 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廉洁承诺书及加盖公章的第3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扫描件(报名材料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请各响应人务必上传本条所规定的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报名材料格式)。
4.4 报名方式:
4.4.1 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响应人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要报名的分包,点击“下一步”,选择注册时填好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写联系人,点击“确认报名”后,报名成功。
4.4.2 登录系统报名:响应人使用 (略) 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名。
4.4.3 报名通过的响应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4.5 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4.6 响应保证金:不收取。
4.7 成交服务费:不收取。
5.报价方法及截止时间
5.1 报价方法: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比 (略) 上报价。
5.2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7日00:00时(北京时间)。
5.3 谈判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1:00时(北京时间)。
5.4 报价:请报名成功的各响应人2024年7月10日18:00时(北京时间)前登* (略) 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响应人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6.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凡参与报价的响应人,视为均已响应以下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6.1 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报价,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范围及合同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
6.2 各响应人应按照 (略) 系统内询比单格式报价。
6.3 若分项报 (略) 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整体报价为无效报价。
6.4 成交标准:
6.4.1各响应人应按照要求,对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遗漏或选择性报价。
6.4.2按照总报价(不含税价)最低的报价人为该项目成交人。
7.响应人要求
1.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集团公司内部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的;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税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行为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采购定价过程中扰乱定价程序,和其他供应商违规串标的;
(4)违反廉洁承诺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6)不履行报价承诺的、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不履行合同的;
(8)其他不良行为的。
8.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各响应人作出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和合同条款的所有要求。
3.成交通知书
3.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采购单位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及时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4.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条款)
4.1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4.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录为供应商不良行为,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
5.合同履行
成交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采购人做出的价格承诺,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9.谈判地点
临沂奥凯 (略) 二楼会议室
10.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洋
电 话:*
电子邮箱:*@*q.com
地 址: (略) 郯城县李庄镇朱庄村临沂奥凯 (略)
临沂奥凯 (略)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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