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颍东区2023年第五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验收意见的函
关于阜阳市颍东区2023年第五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验收意见的函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颍东分局∶
你分局《关于 (略) 颍东区2023年第五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验收的请示》(阜东自然资源和规划〔2024〕75号)收悉。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400号)及《安徽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验收暂行规定》(皖国土资〔2010〕391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管理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8)2123号)等文件的要求, (略) 颍东区2023年第五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验收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组成了验收组于2024年7月16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随访群众等方式进行了实地验收。
本次验收的拆旧地块地类、面积、位置准确,并与批准方案相符。 (略) 颍东区2023年第五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原批准情况为:拆旧地块总面积9.4447公顷,新增耕地9.0333公顷,挂钩指标8.6282公顷。该项目有4个拆旧地块涉及核减,核减面积0.304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0.1840公顷)。经验收,该项目建设用地复垦为新增耕地面积8.8493公顷,归还周转指标8.6282公顷(详见附表)。
此次验收的项目已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实施,并同意你区对新增耕地质量评定结论,各类工程建设质量达到批准的工程设计要求。项目区田块平整、灌排畅通、交通便利。项目区土地权属明晰。
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你分局应将项目实施的相关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报纸) (略) 站上公示,同时在收到本验收意见10日内做好在线报备及省厅备案工作。此批复下达后的监管责任主体为项目区拆旧地块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请你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新增耕地后期监管移交手续。
附件∶安徽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地块复垦验收及归还指标确认明细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6日
附件 | |||||||||||
安徽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地块复垦验收及归还指标确认明细表 | |||||||||||
单位:公顷 | |||||||||||
序号 | 试点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区位置 | 批复文号 | 批准实施情况 | 验收确认情况 | |||||
申请周转指标面积 | 复垦总面积 | 农用地面积 | 其中耕地面积 | 复垦总面积 | 农用地面积 | 其中耕地面积 | |||||
1 | (略) 颍东区人民政府 | (略) 颍东区2023年第五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 正午镇田楼居委会、陈庄村、横山居委会、枣庄镇大桥村、插花镇朱楼村、新华街道新华社区 | 皖政挂阜〔2024〕2号 | 8.6282 | 9.4447 | 9.4447 | 9.0333 | 9.1402 | 9.1402 | 8.8493 |
合计 | 8.6282 | 9.4447 | 9.4447 | 9.0333 | 9.1402 | 9.1402 | 8.8493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颍东分局∶
你分局《关于 (略) 颍东区2023年第五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验收的请示》(阜东自然资源和规划〔2024〕75号)收悉。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400号)及《安徽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验收暂行规定》(皖国土资〔2010〕391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管理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8)2123号)等文件的要求, (略) 颍东区2023年第五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验收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组成了验收组于2024年7月16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随访群众等方式进行了实地验收。
本次验收的拆旧地块地类、面积、位置准确,并与批准方案相符。 (略) 颍东区2023年第五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原批准情况为:拆旧地块总面积9.4447公顷,新增耕地9.0333公顷,挂钩指标8.6282公顷。该项目有4个拆旧地块涉及核减,核减面积0.304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0.1840公顷)。经验收,该项目建设用地复垦为新增耕地面积8.8493公顷,归还周转指标8.6282公顷(详见附表)。
此次验收的项目已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实施,并同意你区对新增耕地质量评定结论,各类工程建设质量达到批准的工程设计要求。项目区田块平整、灌排畅通、交通便利。项目区土地权属明晰。
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你分局应将项目实施的相关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报纸) (略) 站上公示,同时在收到本验收意见10日内做好在线报备及省厅备案工作。此批复下达后的监管责任主体为项目区拆旧地块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请你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新增耕地后期监管移交手续。
附件∶安徽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地块复垦验收及归还指标确认明细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6日
附件 | |||||||||||
安徽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地块复垦验收及归还指标确认明细表 | |||||||||||
单位:公顷 | |||||||||||
序号 | 试点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区位置 | 批复文号 | 批准实施情况 | 验收确认情况 | |||||
申请周转指标面积 | 复垦总面积 | 农用地面积 | 其中耕地面积 | 复垦总面积 | 农用地面积 | 其中耕地面积 | |||||
1 | (略) 颍东区人民政府 | (略) 颍东区2023年第五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 正午镇田楼居委会、陈庄村、横山居委会、枣庄镇大桥村、插花镇朱楼村、新华街道新华社区 | 皖政挂阜〔2024〕2号 | 8.6282 | 9.4447 | 9.4447 | 9.0333 | 9.1402 | 9.1402 | 8.8493 |
合计 | 8.6282 | 9.4447 | 9.4447 | 9.0333 | 9.1402 | 9.1402 | 8.8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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