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立同德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重新公告招标公告
省立同德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重新公告招标公告
因工作需要, (略) 公务用车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议)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车辆保险企业参与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医院公务车辆保险项目,包括第三者责任(综合)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交强险等;保险服务车辆共计15辆,主要包括7座及以下车辆6辆、13座面包车1辆、救护车5辆、中客车1辆和大客车2辆。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浙江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2023-2024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资质。
3、持有国家批准从事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取得经营车辆保险业务(商业全险、交强险、车船税)许可证的合法企业。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益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必须有与履行定点保险协议书规定的承保、理赔及其它服务要求的能力。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达到保险法和保险条款的相关要求。
四、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保险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
2、公司简介、相关的技术人员资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质量保证书。
4、报价方案。
5、项目公告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6日
6、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1时00分
各投标单位请在公告时间之内报名,在2024年7月29日中午11点之前必须把相关投标文件(盖章封印)提交至浙江 (略) 6号楼2楼220室物资服务采购中心缪老师。联系电话:0571-*,项目咨询电话:0571-*
浙江 (略) 物资服务采购中心
2024年07月24日
因工作需要, (略) 公务用车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议)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车辆保险企业参与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医院公务车辆保险项目,包括第三者责任(综合)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交强险等;保险服务车辆共计15辆,主要包括7座及以下车辆6辆、13座面包车1辆、救护车5辆、中客车1辆和大客车2辆。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浙江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2023-2024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资质。
3、持有国家批准从事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取得经营车辆保险业务(商业全险、交强险、车船税)许可证的合法企业。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益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必须有与履行定点保险协议书规定的承保、理赔及其它服务要求的能力。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达到保险法和保险条款的相关要求。
四、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保险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
2、公司简介、相关的技术人员资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质量保证书。
4、报价方案。
5、项目公告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6日
6、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1时00分
各投标单位请在公告时间之内报名,在2024年7月29日中午11点之前必须把相关投标文件(盖章封印)提交至浙江 (略) 6号楼2楼220室物资服务采购中心缪老师。联系电话:0571-*,项目咨询电话:0571-*
浙江 (略) 物资服务采购中心
2024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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