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关于遴选2024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训机构及特聘农技服务人员劳务服务公司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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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关于遴选2024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训机构及特聘农技服务人员劳务服务公司的函


(略) 黔江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关于遴选2024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训机构及特聘农技 (略) 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69 号)和《 (略)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报送黔江区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报告》(黔江农业农村委文〔2024〕140号)文件精神,拟在全区范围内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训机构1个、特聘 (略) 1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培训机构:在黔江区高素质农民教育系统“培训单位库”的培训机构中遴选培训工作优秀、运行管理规范、孵化带动明显的培训机构。

(二)劳务公司:在具有劳务派遣经 (略) 中遴选工作优秀、运 (略) 。

二、岗位职责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训机构职责

1.负责制定和基地的合作协议,并与2个基地签订合作协议。

2.负责对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等培训观摩学习,每个基地全年不少于4次(200人),全年参加示范基地培训观摩学习的学员不少于400人,并建立健全相关培训档案资料。

3.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特聘 (略) 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办法(含为5个特聘农技服务人员提供临时办公场所,定期开展专题研讨工作4次,为特聘农技服务人员提供集中学习的机会)。

2.规范服务协议(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并与5个特聘农技服务人员签订协议(合同)。

3.负责特聘农技服务人员所开展的技术指导服务、生产安全、绩效考评、劳务费支付等相关事务管理工作。

三、遴选原则及方法

(一)报名

1.申报时间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训机构和特聘 (略) 遴选工作按照“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自主申报。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下午 5:00前截止,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科教站(303办公室),逾期不予授理。

2.申报材料

(1)培训机构:《黔江区2024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培训机构申报书》(附件1)、机构信用报告、营业执照、近5年来确定的高素质培训机构文件、办公场地及设施设备、近3年来与区农业产业基地签订合作协议及区农业产业培训证明、近三年机构获得的各种荣誉等相关佐证材料,本岗位聘期内观摩学习实施方案(一式1份)。

(2) (略) :《黔江区2024年农技推广服务 (略) 申报书》(附件2)、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近期公司信用报告、办公场所、近三年公司获得的各种荣誉等佐证资料,本岗位聘期内工作方案(一式1份)。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训机构和特聘 (略) 必须保证所提供证书等佐证资料信息真实、有效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否则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遴选原则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训机构和特聘 (略) 实际报名个数与遴选名额之比均应达到1:1及以上,达不到比例的,由主管单位指定。

(三)评审公示

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组建专家团,对申报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训机构和特聘 (略) 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将在黔江区 (略) 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批复文件。

四、资金补助及支持环节

(一)按照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使用要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训机构补助*元,补助费用于组织区内学员观摩学习所产生培训费、车费、餐费等开支。培训机构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经区农技服务中心审核验收合格后,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二)特聘 (略) 补助劳务管理费*元,费用主要用于对特聘农技服务人员提供临时办公场所,定期开展专题研讨工作4次,同时为特聘农技服务人员提供集中学习的机会,让本次特聘农技服务人员有阵地,有安排,有考核。

此函

附件:1.黔江区2024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培训机构申报书

2.黔江区2024年农技推广服务 (略) 申报书

(略) 黔江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3日

(联系人:陈群华;联系电话:*)



附件1

黔江区2024年度农业科技示范

培训机构申报书

机构名称:

申报单位:

实施地点: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一、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二、培训机构在试验示范基地开展观摩学习方案


三、预期达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四、资金投入概算


五、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项目任务分工








六、项目申报意见表

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申请人承诺意见:本单位(本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诺按照规定和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负责人(签字):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黔江区2024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略)

公司名称: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年月日

公司主要人员与任务分配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及相关资质

所在部门(岗位)及职责任务

联系电话

备注











































项目申报意见表

公司情况

介 绍


有无不

良记录


申请人(单位)承诺

意见

本单位(本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诺按照规定和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审核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略) 黔江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关于遴选2024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训机构及特聘农技 (略) 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69 号)和《 (略)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报送黔江区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报告》(黔江农业农村委文〔2024〕140号)文件精神,拟在全区范围内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训机构1个、特聘 (略) 1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培训机构:在黔江区高素质农民教育系统“培训单位库”的培训机构中遴选培训工作优秀、运行管理规范、孵化带动明显的培训机构。

(二)劳务公司:在具有劳务派遣经 (略) 中遴选工作优秀、运 (略) 。

二、岗位职责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训机构职责

1.负责制定和基地的合作协议,并与2个基地签订合作协议。

2.负责对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等培训观摩学习,每个基地全年不少于4次(200人),全年参加示范基地培训观摩学习的学员不少于400人,并建立健全相关培训档案资料。

3.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特聘 (略) 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办法(含为5个特聘农技服务人员提供临时办公场所,定期开展专题研讨工作4次,为特聘农技服务人员提供集中学习的机会)。

2.规范服务协议(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并与5个特聘农技服务人员签订协议(合同)。

3.负责特聘农技服务人员所开展的技术指导服务、生产安全、绩效考评、劳务费支付等相关事务管理工作。

三、遴选原则及方法

(一)报名

1.申报时间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训机构和特聘 (略) 遴选工作按照“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自主申报。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下午 5:00前截止,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科教站(303办公室),逾期不予授理。

2.申报材料

(1)培训机构:《黔江区2024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培训机构申报书》(附件1)、机构信用报告、营业执照、近5年来确定的高素质培训机构文件、办公场地及设施设备、近3年来与区农业产业基地签订合作协议及区农业产业培训证明、近三年机构获得的各种荣誉等相关佐证材料,本岗位聘期内观摩学习实施方案(一式1份)。

(2) (略) :《黔江区2024年农技推广服务 (略) 申报书》(附件2)、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近期公司信用报告、办公场所、近三年公司获得的各种荣誉等佐证资料,本岗位聘期内工作方案(一式1份)。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训机构和特聘 (略) 必须保证所提供证书等佐证资料信息真实、有效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否则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遴选原则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训机构和特聘 (略) 实际报名个数与遴选名额之比均应达到1:1及以上,达不到比例的,由主管单位指定。

(三)评审公示

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组建专家团,对申报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训机构和特聘 (略) 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将在黔江区 (略) 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批复文件。

四、资金补助及支持环节

(一)按照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使用要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训机构补助*元,补助费用于组织区内学员观摩学习所产生培训费、车费、餐费等开支。培训机构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经区农技服务中心审核验收合格后,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二)特聘 (略) 补助劳务管理费*元,费用主要用于对特聘农技服务人员提供临时办公场所,定期开展专题研讨工作4次,同时为特聘农技服务人员提供集中学习的机会,让本次特聘农技服务人员有阵地,有安排,有考核。

此函

附件:1.黔江区2024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培训机构申报书

2.黔江区2024年农技推广服务 (略) 申报书

(略) 黔江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3日

(联系人:陈群华;联系电话:*)



附件1

黔江区2024年度农业科技示范

培训机构申报书

机构名称:

申报单位:

实施地点: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一、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二、培训机构在试验示范基地开展观摩学习方案


三、预期达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四、资金投入概算


五、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项目任务分工








六、项目申报意见表

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申请人承诺意见:本单位(本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诺按照规定和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负责人(签字):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黔江区2024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略)

公司名称: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年月日

公司主要人员与任务分配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及相关资质

所在部门(岗位)及职责任务

联系电话

备注











































项目申报意见表

公司情况

介 绍


有无不

良记录


申请人(单位)承诺

意见

本单位(本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诺按照规定和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审核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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