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十一中学:校园安保服务融城校区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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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十一中学:校园安保服务融城校区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中标人提供不少于11人保安队*, (略) 第十一中学(融城校区)提供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等服务。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为一年,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 服务时间

1.1 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

2. 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出入管理

2.1.1 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

2.1.2 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2.1.3 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内。

2.1.4 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2.1.5 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2.2 安全巡查

2.2.1 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2.2.2 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2.2.3 每日上午、中午、下午、夜间,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2.2.4 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2.5 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

2.3 消防系统

2.3.1 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3.2 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2.3.3 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

2.3.4 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3.5 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2.4 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3. 门前“三包”工作

3.1 负责岗亭内及各校门内外周边卫生工作,保持路面清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3.2 维护校门口秩序,禁止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影响校容的行为。

3.3 负责收发室(快递室)的管理、保洁。

4. 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警戒安全工作,服从学校日常管理等。

4.5 完成学校交待的其他任务。

4.6 其他要求

4.6.1 年龄:原则上年龄18—45周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4.6.2 待遇: (略) 必须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五险”人员除外),扣除“五险”和其他费用后所发保安人员应发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3000元,保安制服每季发放两套。

4.6.3 食宿:学校仅为重要值班人员提供住宿,不提供早、中、晚餐。

4.6.4 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学校不再另支付保安加班、伙食补贴等一切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费用另行协商。

4.6.5 保安员无条件接受教育局、学校双层管理。

4.6.6 保安人员需通过学校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①持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

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⑥通过岗前培训;

⑦ (略) 体检证明。

4.7 保安工作职责:

4.7.1 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等,切实做好校内及门口安全保卫工作和护学岗工作。

4.7.2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员需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制度,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校内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4.7.3 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区,内部车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4.7.4 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公安机关。

4.7.5 合理安排上班时间,交接班时需做好交接手续,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当班保安需全部在岗。

4.7.6 完成校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1. 服务时间

1.1 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

2. 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出入管理

2.1.1 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

2.1.2 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2.1.3 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内。

2.1.4 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2.1.5 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2.2 安全巡查

2.2.1 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2.2.2 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2.2.3 每日上午、中午、下午、夜间,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2.2.4 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2.5 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

2.3 消防系统

2.3.1 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3.2 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2.3.3 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

2.3.4 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3.5 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2.4 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3. 门前“三包”工作

3.1 负责岗亭内及各校门内外周边卫生工作,保持路面清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3.2 维护校门口秩序,禁止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影响校容的行为。

3.3 负责收发室(快递室)的管理、保洁。

4. 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警戒安全工作,服从学校日常管理等。

4.5 完成学校交待的其他任务。

4.6 其他要求

4.6.1 年龄:原则上年龄18—45周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4.6.2 待遇: (略) 必须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五险”人员除外),扣除“五险”和其他费用后所发保安人员应发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3000元,保安制服每季发放两套。

4.6.3 食宿:学校仅为重要值班人员提供住宿,不提供早、中、晚餐。

4.6.4 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学校不再另支付保安加班、伙食补贴等一切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费用另行协商。

4.6.5 保安员无条件接受教育局、学校双层管理。

4.6.6 保安人员需通过学校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①持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

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⑥通过岗前培训;

⑦ (略) 体检证明。

4.7 保安工作职责:

4.7.1 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等,切实做好校内及门口安全保卫工作和护学岗工作。

4.7.2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员需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制度,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校内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4.7.3 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区,内部车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4.7.4 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公安机关。

4.7.5 合理安排上班时间,交接班时需做好交接手续,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当班保安需全部在岗。

4.7.6 完成校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1. 服务时间

1.1 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

2. 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出入管理

2.1.1 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

2.1.2 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2.1.3 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内。

2.1.4 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2.1.5 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2.2 安全巡查

2.2.1 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2.2.2 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2.2.3 每日上午、中午、下午、夜间,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2.2.4 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2.5 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

2.3 消防系统

2.3.1 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3.2 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2.3.3 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

2.3.4 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3.5 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2.4 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3. 门前“三包”工作

3.1 负责岗亭内及各校门内外周边卫生工作,保持路面清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3.2 维护校门口秩序,禁止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影响校容的行为。

3.3 负责收发室(快递室)的管理、保洁。

4. 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警戒安全工作,服从学校日常管理等。

4.5 完成学校交待的其他任务。

4.6 其他要求

4.6.1 年龄:原则上年龄18—45周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4.6.2 待遇: (略) 必须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五险”人员除外),扣除“五险”和其他费用后所发保安人员应发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3000元,保安制服每季发放两套。

4.6.3 食宿:学校仅为重要值班人员提供住宿,不提供早、中、晚餐。

4.6.4 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学校不再另支付保安加班、伙食补贴等一切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费用另行协商。

4.6.5 保安员无条件接受教育局、学校双层管理。

4.6.6 保安人员需通过学校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①持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

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⑥通过岗前培训;

⑦ (略) 体检证明。

4.7 保安工作职责:

4.7.1 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等,切实做好校内及门口安全保卫工作和护学岗工作。

4.7.2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员需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制度,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校内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4.7.3 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区,内部车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4.7.4 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公安机关。

4.7.5 合理安排上班时间,交接班时需做好交接手续,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当班保安需全部在岗。

4.7.6 完成校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验收标准

按政府采购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中标人提供不少于11人保安队*, (略) 第十一中学(融城校区)提供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等服务。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为一年,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 服务时间

1.1 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

2. 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出入管理

2.1.1 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

2.1.2 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2.1.3 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内。

2.1.4 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2.1.5 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2.2 安全巡查

2.2.1 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2.2.2 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2.2.3 每日上午、中午、下午、夜间,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2.2.4 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2.5 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

2.3 消防系统

2.3.1 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3.2 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2.3.3 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

2.3.4 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3.5 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2.4 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3. 门前“三包”工作

3.1 负责岗亭内及各校门内外周边卫生工作,保持路面清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3.2 维护校门口秩序,禁止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影响校容的行为。

3.3 负责收发室(快递室)的管理、保洁。

4. 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警戒安全工作,服从学校日常管理等。

4.5 完成学校交待的其他任务。

4.6 其他要求

4.6.1 年龄:原则上年龄18—45周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4.6.2 待遇: (略) 必须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五险”人员除外),扣除“五险”和其他费用后所发保安人员应发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3000元,保安制服每季发放两套。

4.6.3 食宿:学校仅为重要值班人员提供住宿,不提供早、中、晚餐。

4.6.4 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学校不再另支付保安加班、伙食补贴等一切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费用另行协商。

4.6.5 保安员无条件接受教育局、学校双层管理。

4.6.6 保安人员需通过学校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①持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

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⑥通过岗前培训;

⑦ (略) 体检证明。

4.7 保安工作职责:

4.7.1 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等,切实做好校内及门口安全保卫工作和护学岗工作。

4.7.2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员需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制度,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校内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4.7.3 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区,内部车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4.7.4 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公安机关。

4.7.5 合理安排上班时间,交接班时需做好交接手续,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当班保安需全部在岗。

4.7.6 完成校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1. 服务时间

1.1 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

2. 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出入管理

2.1.1 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

2.1.2 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2.1.3 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内。

2.1.4 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2.1.5 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2.2 安全巡查

2.2.1 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2.2.2 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2.2.3 每日上午、中午、下午、夜间,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2.2.4 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2.5 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

2.3 消防系统

2.3.1 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3.2 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2.3.3 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

2.3.4 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3.5 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2.4 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3. 门前“三包”工作

3.1 负责岗亭内及各校门内外周边卫生工作,保持路面清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3.2 维护校门口秩序,禁止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影响校容的行为。

3.3 负责收发室(快递室)的管理、保洁。

4. 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警戒安全工作,服从学校日常管理等。

4.5 完成学校交待的其他任务。

4.6 其他要求

4.6.1 年龄:原则上年龄18—45周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4.6.2 待遇: (略) 必须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五险”人员除外),扣除“五险”和其他费用后所发保安人员应发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3000元,保安制服每季发放两套。

4.6.3 食宿:学校仅为重要值班人员提供住宿,不提供早、中、晚餐。

4.6.4 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学校不再另支付保安加班、伙食补贴等一切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费用另行协商。

4.6.5 保安员无条件接受教育局、学校双层管理。

4.6.6 保安人员需通过学校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①持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

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⑥通过岗前培训;

⑦ (略) 体检证明。

4.7 保安工作职责:

4.7.1 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等,切实做好校内及门口安全保卫工作和护学岗工作。

4.7.2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员需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制度,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校内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4.7.3 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区,内部车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4.7.4 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公安机关。

4.7.5 合理安排上班时间,交接班时需做好交接手续,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当班保安需全部在岗。

4.7.6 完成校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1. 服务时间

1.1 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

2. 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出入管理

2.1.1 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

2.1.2 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2.1.3 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内。

2.1.4 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2.1.5 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2.2 安全巡查

2.2.1 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2.2.2 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2.2.3 每日上午、中午、下午、夜间,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2.2.4 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2.5 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

2.3 消防系统

2.3.1 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3.2 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2.3.3 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

2.3.4 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3.5 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2.4 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3. 门前“三包”工作

3.1 负责岗亭内及各校门内外周边卫生工作,保持路面清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3.2 维护校门口秩序,禁止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影响校容的行为。

3.3 负责收发室(快递室)的管理、保洁。

4. 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警戒安全工作,服从学校日常管理等。

4.5 完成学校交待的其他任务。

4.6 其他要求

4.6.1 年龄:原则上年龄18—45周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4.6.2 待遇: (略) 必须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五险”人员除外),扣除“五险”和其他费用后所发保安人员应发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3000元,保安制服每季发放两套。

4.6.3 食宿:学校仅为重要值班人员提供住宿,不提供早、中、晚餐。

4.6.4 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学校不再另支付保安加班、伙食补贴等一切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费用另行协商。

4.6.5 保安员无条件接受教育局、学校双层管理。

4.6.6 保安人员需通过学校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①持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

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⑥通过岗前培训;

⑦ (略) 体检证明。

4.7 保安工作职责:

4.7.1 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等,切实做好校内及门口安全保卫工作和护学岗工作。

4.7.2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员需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制度,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校内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4.7.3 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区,内部车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4.7.4 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公安机关。

4.7.5 合理安排上班时间,交接班时需做好交接手续,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当班保安需全部在岗。

4.7.6 完成校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验收标准

按政府采购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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