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南雅梅溪湖中学:学校智慧校园设施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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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南雅梅溪湖中学:学校智慧校园设施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学校要求,完成学校智慧校园设施设备采购安装。

二、相关标准

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项目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一切费用,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及人员伤亡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1.2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用餐和住宿。

1.4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安装调试

2.1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安装,使产品达到用户可直接使用所有功能的状态。

2.2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安装后的调试,确保产品运行状态正常无误。

2.3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4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5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6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方提供。

3、质量保证

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整体项目质保期三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4.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培训:

5.1培训内容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5.2培训方式

(1)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现场实践技能培训两个部分。其中,理论培训在实施规划准备期间进行,现场实践技能在到货后、集成实施前进行。

(2)理论课程采用中文教材,使用中文进行培训;实践课程中部分采用专用教材,紧扣工程实施的具体环节。

(3)现场讲解配有幻灯片投影放映,便于学员观看学习内容。

(4)理论课程中含有演示部分的,由授课教师负责搭建环境并当场示范。

(5)培训次数不少于二次,培训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或现场。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根据《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 (略) 南雅梅溪湖中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待中标人出具质量保函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税金、培训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5、投标人可投同等次或更优产品。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学校要求,完成学校智慧校园设施设备采购安装。

二、相关标准

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项目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一切费用,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及人员伤亡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1.2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用餐和住宿。

1.4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安装调试

2.1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安装,使产品达到用户可直接使用所有功能的状态。

2.2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安装后的调试,确保产品运行状态正常无误。

2.3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4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5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6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方提供。

3、质量保证

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整体项目质保期三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4.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培训:

5.1培训内容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5.2培训方式

(1)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现场实践技能培训两个部分。其中,理论培训在实施规划准备期间进行,现场实践技能在到货后、集成实施前进行。

(2)理论课程采用中文教材,使用中文进行培训;实践课程中部分采用专用教材,紧扣工程实施的具体环节。

(3)现场讲解配有幻灯片投影放映,便于学员观看学习内容。

(4)理论课程中含有演示部分的,由授课教师负责搭建环境并当场示范。

(5)培训次数不少于二次,培训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或现场。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根据《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 (略) 南雅梅溪湖中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待中标人出具质量保函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税金、培训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5、投标人可投同等次或更优产品。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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