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海关资产清查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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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海关资产清查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拉萨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采购中心就“拉萨海关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非政府采购“比选”,由于中标单位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现按照采购工作流程对项目进行二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拉萨海关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合计总金额人民币48.5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采 (略) 提供清查服务,内容包括:1.派遣专业人员全程配合清查工作;2.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结果,协助拉萨海关完成资产报废报损,协助完成盘盈资产的评估入账;3.提供无线射频技术(RFID)及资产扫码设备;4.将数字化资产系统对接海关资产管理系统;5.出具固定资产清查报告,提出资产管理合理化建议;6.审计人员应当保守其在执行审计业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对于执行审计业务取得的资料、形成的审计记录和掌握的相关情况、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未经*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任何在本次审计接触的信息外传泄漏。

五、报名单位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提供承诺书)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具备资产清查盘点的相关资质。

六、报名材料递交方式及时间

1. 通过邮箱报名时间为**日至7月26日(线上报名截止时间:**日17:00),电子邮件报名材料以PDF格式(后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报名材料纸质件)*@*63.com邮箱。

2. 通过现场送达方式报名的,采购中心仅在**日下午15:30-17:00接收报名文件。地址:西藏 (略) 城关区北京中路72号,联系电话:0891-*。

逾期未通过邮箱或现场方式送达报名文件的视为报名无效。

七、报名材料内容

报名材料内容一般为:1. 封面;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未参与项目前期承诺书;4.与参与该项目海关工作人员无直接利害关系承诺书;5.公司营业执照;6.相关资质文件;7.公司简介;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屏;10.其他材料(如有)。报名材料内容需加盖鲜章和骑缝章。

具体格式可参照附件1:《报名材料格式(范本)》。

八、比选文件获取及后续“比选”工作安排

报名截止后,采购中心对报名文件进行资格后审,向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免费发送比选文件。

收到比选文件后,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应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制作比选响应文件,并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与比选。比选响应文件应密封,密封处需法人或授权 (略) 鲜章。

收到比选文件的报名单位如因自身原因放弃参与该项目比选的,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开始时间前24小时向采购中心书面声明,逾期未声明又未按时参与比选的报名单位,采购中心可视其为干扰正常比选工作开展,保留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的权利。

报名单位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自身原因未能收到比选文件等采购中心发送的相关文件的,责任自负。

九、采购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采购中心

地址:西藏 (略) 城关区北京中路72号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0891-*(采购中心)

监督电话:0891-*(拉萨海关党委第一派驻纪检组)




拉萨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采购中心就“拉萨海关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非政府采购“比选”,由于中标单位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现按照采购工作流程对项目进行二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拉萨海关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合计总金额人民币48.5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采 (略) 提供清查服务,内容包括:1.派遣专业人员全程配合清查工作;2.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结果,协助拉萨海关完成资产报废报损,协助完成盘盈资产的评估入账;3.提供无线射频技术(RFID)及资产扫码设备;4.将数字化资产系统对接海关资产管理系统;5.出具固定资产清查报告,提出资产管理合理化建议;6.审计人员应当保守其在执行审计业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对于执行审计业务取得的资料、形成的审计记录和掌握的相关情况、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未经*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任何在本次审计接触的信息外传泄漏。

五、报名单位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提供承诺书)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具备资产清查盘点的相关资质。

六、报名材料递交方式及时间

1. 通过邮箱报名时间为**日至7月26日(线上报名截止时间:**日17:00),电子邮件报名材料以PDF格式(后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报名材料纸质件)*@*63.com邮箱。

2. 通过现场送达方式报名的,采购中心仅在**日下午15:30-17:00接收报名文件。地址:西藏 (略) 城关区北京中路72号,联系电话:0891-*。

逾期未通过邮箱或现场方式送达报名文件的视为报名无效。

七、报名材料内容

报名材料内容一般为:1. 封面;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未参与项目前期承诺书;4.与参与该项目海关工作人员无直接利害关系承诺书;5.公司营业执照;6.相关资质文件;7.公司简介;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屏;10.其他材料(如有)。报名材料内容需加盖鲜章和骑缝章。

具体格式可参照附件1:《报名材料格式(范本)》。

八、比选文件获取及后续“比选”工作安排

报名截止后,采购中心对报名文件进行资格后审,向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免费发送比选文件。

收到比选文件后,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应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制作比选响应文件,并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与比选。比选响应文件应密封,密封处需法人或授权 (略) 鲜章。

收到比选文件的报名单位如因自身原因放弃参与该项目比选的,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开始时间前24小时向采购中心书面声明,逾期未声明又未按时参与比选的报名单位,采购中心可视其为干扰正常比选工作开展,保留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的权利。

报名单位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自身原因未能收到比选文件等采购中心发送的相关文件的,责任自负。

九、采购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采购中心

地址:西藏 (略) 城关区北京中路72号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0891-*(采购中心)

监督电话:0891-*(拉萨海关党委第一派驻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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